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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神秘主义”面纱亟待揭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01 京华时报

  11月3日,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越秀区支行原副行长陈向群骗贷案一审宣判,多家媒体记者前往旁听,却遭到了该行工作人员的阻挠。事实上,银行工作人员以“影响金融稳定”、“银行机密”为由封锁信息并非首例。然而,在银行改革逐步深化的同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也应该成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为贸然发放贷款给一名“老板”导致贷款无法归还,36岁的副行长陈向群不得
不一次又一次采取虚假担保手段骗贷填补漏洞。据检察机关指控,陈向群等人4次采取虚假担保手段向光大越秀支行骗取贷款数千万元。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在法院进行宣判的同时,银行的工作人员与多家媒体记者却在庭外进行了“斗争”。尽管多名记者办了旁听证,但因为数名光大银行的男性员工堵在法庭门口横加阻挠,最终没有一名记者能进入法庭旁听。一名自称是光大广州分行某经理的人声称此案“事关重大,不能报道”。在此过程中,多名记者与银行员工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庭审结束后,多家媒体记者接到电话,要求记者对此案不予报道或至少“不点名”。宣判当天,光大广州分行甚至派出专门人员,前往广州各大媒体进行公关。

  如此遮遮掩掩,讳莫如深,实属罕见。一位长期关注金融案件的律师说,金融界至今没有真正走向市场化,一些事情总是弄得神神秘秘,殊不知,正是这种“神秘主义”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近年来,银行业案件频发,与上述“金融神秘主义”难脱关系。

  银行改革的步伐在加快,交行、建行相继在境外成功上市。在引入外资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制度,其中也应该包括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银行要对投资者负责,更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当然不能简单地以“影响金融稳定”为由,剥夺公民的知情权,拒绝社会力量的监督。

  记者从银监会了解到,我国将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倡导“阳光金融”,在原32家试点行的基础上,今年将再增加38家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信息披露试点行。但愿,通往“阳光金融”的道路不再遥远。

  摘编自新华社11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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