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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违章建筑又重建招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01 京华时报

  外地商户马小姐反映:去年10月,我和海淀区大有庄北上坡9号房东马淑英签订一年租赁合约,预付半年房租3万元,装修后开面馆。今年5月下旬,该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拆除,而我和房主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9月29日,经法院调解,我搬离该房,没拿到任何赔偿。但是现在,这家本已拆掉的面馆现又重新在建,并在招租。

  核实:11月4日,位于大有庄北上坡9号的这间房子处于待租阶段,房子门前的盲道
已经受损,旁边的电线杆上还贴着招租的单子。记者联系到房主马淑英。马表示,此房的确正在招租。记者问,这房子曾是违章建筑被城管等部门联合拆除,为何又重新盖起。马拒绝回答。记者注意到,紧挨马的此间房子,还有几户也在招租。

  回复一:大有庄北上坡居民李先生说,两年前,大有庄北上坡道路扩宽,部分居民的房屋已拆迁搬走,可部分房屋没有拆完成为路边房。这些住户便开始侵占路边的空地盖房,然后出租。今年5月城管来拆过,可有些住户又在原地重盖房子招租,北上坡9号就是其中一家。

  回复二:海淀区城管大队称,大有庄北上坡9号等违章建筑5月份拆除过,现在,城管将核实后再行拆除。城管提醒外地商户租赁房时,除确认房产证等证件外,还应到城管等部门核实所租房的性质,如拆迁房、违章建筑等,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本报记者张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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