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要求煤矿负责人须与矿工同下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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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09 杭州日报 | |||||||||
据新华社 “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记者6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发改委、安监总局已联合发文,要求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并对下井带班制度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深入了解煤矿安全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