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源大药房把员工当贼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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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56 现代快报 | |||||||||
近日,本报接到读者投诉称,仙鹤街瑞源大药房的员工每天下班的时候,都有防损员负责检查员工包,以此来防止营业员盗窃药品。对此,该药房女老板竟不屑地说,这很正常。 下班营业员一一检查 昨天下午3点,瑞源大药房营业员交班,记者在药房门外看到,下班的营业员出来的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营业员说,她在来该药房上班的第一天就被要求打开包检查。“又没偷药房的东西,凭什么检查我的包”。当看到其他同事都把包打开,让防损员查看,她最后也只有忍气吞声,接受了检查。后来才知道,营业员带包下班要主动接受检查,这是该药房不成文的制度。 据刚下班的营业员介绍,老板为了防止营业员盗窃药品,每天下班的时候都安排了一个防损员,检查下班营业员的包。当问及是否自愿检查时,营业员说,谁愿意无故让别人检查自己的包啊,查包是这个药房的惯例,“不愿意也没有办法,如果不给他们检查,老板说药品丢了,我们就说不清了。” 一名营业员告诉记者,前晚她下班时,由于包里装有厂家业务员送的非卖品胃药,所以主动要求检查。防损员检查她的包,发现有药品后立即通知了老板,无论她怎样解释,老板都认为她偷了药,还报了警。经过民警调查核实,她才得以脱身。即使这样,老板连道歉都没有。 丢了药品照赔不误 据营业员称,到月底盘账时,如果老板说丢失了药品,店员还得照赔不误,并且每个店员都要担负赔偿责任,并且丢失药品的柜台营业员还要被调离岗位或是开除。 一名刚被辞退的员工称,前几天,老板说上月丢了1400多元的处方药,不但要求他们赔偿,老板还带有诽谤性质对她说,药品丢了,就要将她调离岗位。她没有同意,药房老板不但辞退了她,而且强行从她工资里扣掉了290多元作为赔偿,其他员工也都被强行扣掉27元。 据介绍,药房每月并不把药品的具体数量交给相关柜台的店员,但到月底盘账时,老板说丢了药品,员工们哪怕每天下班都经过防损员查过包了,但还是要强行扣掉部分工资作为赔偿。 检查员工包“很正常” 自称是药房老板的中年女士对记者说,下班时检查营业员的包是很正常的,这是他们药房“内部制度”,其他人管不了,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当记者问这样做是违法侵权行为时,女老板理直气壮:“如果有员工认为是违法侵权,那就让他们去投诉啊,去上告啊!” 至于药房丢失药品的赔偿问题,该药房一湖南籍男老板称,上次丢失药品,是员工们主动要求平均赔偿的,都同意了的。 律师:违法侵权行为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董永斌律师认为,一般只有公安和政法机关才有权力要求检查他人包之类的物品,而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老板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属于不尊重员工隐私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等规定,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营业员遇到这种情况,有权拒绝检查,并要求企业赔礼道歉。 董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见习记者李绍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