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农村青年婚前先签订“赡养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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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59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梁冬)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四马架村青年小刘,日前领着自己的未婚妻到县民政局登记,并主动签订了“赡养协议书”,保证今后一定要好好赡养双方老人。 记者了解到,桦川县全县“赡养协议书”的签订率已达到70%。佳木斯市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2.4万,占全市人口的9.6%,其中,村镇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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