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难忍无性婚姻闹离婚被法院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3: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6日消息4日上午,一桩因婚后一直无夫妻生活而起的离婚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以婚期短、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原告刘媛(化名)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 刘媛说,在婚后共同生活的5个多月时间里,丈夫王辉(化名)一直没有与她过夫妻生活,这一段“无性”的婚姻对她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之后,刘媛说,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将上诉,坚持要求离婚。 3月25日,刘媛与丈夫王辉登记结婚;9月2日,刘媛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不足半年的时间,夫妻双方便走到了上法庭决断这段婚姻是否该继续的地步。 刘媛,28岁,山西人。她说,她之所以上法庭要求离婚,是因为5个多月来,丈夫一直没有与她过夫妻生活。 面对没有幸福可言的婚姻,刘媛感到身心俱疲,终于向法院提出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