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规划腐败正在蔓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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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3:29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当前,中国处于城市化的转轨时期,在各地纷纷提出“经营城市”的理念和策略背景下,城建规划腐败的迅速滋生和蔓延,成为一种令人深思的腐败现象。据统计,城建规划腐败大多数是带“长”字的各级领导干部所为。如何有效遏制权力在城建规划领域的泛滥失控,专家建议,要建立清晰平衡的权责体系,实行建设项目审批终身责任制,只要是其审批
先建后炸 千万资产毁于腐败 “成都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腐败案”被称为“全国首例城建规划腐败案”,影响极其恶劣。在此案中,主宰城建规划大权的官员朱笔一挥,位于成都形象窗口———迎宾大道边上的“红枫半岛花园”、“锦城豪庭”两个违规项目就侵占了绿地面积1.09万平方米,使迎宾大道本来规划的20米绿化带骤然缩水至10米,不仅严重影响景观效果,而且还导致两幢新修高楼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这两个明显是城市景观“毒瘤”的建筑规划项目,竟然是在前成都市规划局副局长徐俐、袁锋手中审批通过的。而这2名女副局长,都是喝过“洋墨水”的技术官员,尤其是袁锋,还在德国专门学习过两年城市规划。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此案中,徐俐先后收受了36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以及其他财物。袁锋收受了贿赂3万多元人民币。在侦查机关扣押的徐俐364万元的家产中,除了合法来源和接受52万元受贿款项外,徐俐尚有11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徐俐、袁锋均已被判刑。 约束“不规矩的手” 实行审批责任制 由于城建规划的特殊性,规划之笔一旦产生腐败,导致的恶果往往可能伤及一座城市的长远发展。 如何约束城市规划中“不规矩的手”,其中最重要的方面,首先要建立清晰平衡的权责体系,其次是公开权力运行的全部过程,使其暴露在阳光下。 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朱德川认为,首先要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明确城市规划中经办人员、科长、处长、局长的各自职责,一旦出现职务犯罪,不仅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而且还要根据不同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同时实行建设项目审批终身责任制,只要是其审批的项目,就要负责到底。四川大学经济系博士生肖丕楚则建议,要尽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让他们了解相关城建的详细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