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31”系列持枪抢劫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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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4:07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原蔚)11月4日,曾经轰动省城的“1·31”特大系列持枪抢劫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内蒙古集宁市籍郭志强、李亮和王润生及郭的女友李熟出庭受审。 今年1月31日晚10时20分许,一伙歹徒持枪闯入太原迎泽宾馆,对618房间的客人崔某实施了抢劫,并将受害人用胶带纸捆绑后封住嘴,抢走现金300余元。作案后,两名犯罪嫌
现已初步查明,郭志强、李亮二人均为吸毒人员,曾被内蒙古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2004年4月至9月间,二人伙同王润生在集宁市进行加工、改装枪支。2005年1月26日,三人驾车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出发,1月28日在大同五洲宾馆,郭、李二人持枪抢劫作案2起,获赃款2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郭志强、李亮私自改装、加工枪支,多次持枪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人重伤,应以非法制造枪支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王润生私自改装、加工枪支,并帮助实施犯罪者逃匿,应以非法制造枪支罪、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李熟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情况下予以窝藏,应以窝藏赃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