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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要求煤矿负责人须与矿工一同下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4:50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刘铮)“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深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进一步提高煤
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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