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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95%的建筑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傅晓峰)一项调查显示,全省现有建筑中95%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步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

  记者就此采访业内人士时了解到,我省自1997年开始全面启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先后组织编制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技术标准规范50余项,为全省墙材革
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八年来,全省新上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产品生产线720多条,投资105亿元,新增生产能力195亿标块。

  但目前的实际状况仍然令人担忧:全省广大农村乃至小城镇建房仍以实心粘土砖为主,已基本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的城市,“禁实”基础还不牢固。有关人士指出,我省土地资源缺乏,人均耕地面积1.24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现有建筑中95%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保温隔热性能很差,单位建筑采暖能耗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相比高出2-3倍。因此,保护土地,节约能源,提高居住质量,依法强力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已经势在必行。

  我省此次出台的《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工作一并考虑,予以立法监督管理,具有鲜明的地方特点。《规定》共计三十条,条文内容简约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在淘汰落后技术与产品、限制和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与使用、实施建筑节能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鼓励、限制或者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目录规定生产或者使用落后的技术与产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实行全省统一认定制度。现有实心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应当逐步限产、转产或者关闭。在本省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在本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在其他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8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此外,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缴、使用、管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等方面也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违反《规定》使用淘汰的落后技术与产品,超过限时期限使用实心粘土砖(瓦),以及不实施建筑节能的行为的相关责任者,均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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