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商标侵权被判赔偿1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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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11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昆明11月6日电 9月12日,云南上市公司红河光明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光明”)接到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赔偿原告1000万元。这是三年内红河光明输掉的第二场“商标侵权”官司。1000万元的赔偿额被业界称为创造了中国商标侵权赔偿的最高记录。 2004年,红河光明被山东私营企业主林辉告上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称由红河
林辉在2000年买下了黑龙江一家企业的“红河”商标,成立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2001年,红河光明首次遭到林辉起诉,称其滇泉牌“红河”啤酒已经侵害了他对“红河”商标的所有权。 红河光明随后又推出滇泉牌的“红河红”啤酒。不料又被林辉提出异议,认为“红河红”明显有侵犯“红河”商标之嫌,并将其再次诉上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