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实施“催优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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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1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宝应县近日推出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目的的“催优工程”。“催优”对象为该县25岁以下具有特殊情况的社会青少年和在校生。所谓特殊情况,是指因父母离异或在外打工无人管教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的、长期沉溺于网吧无所事事的、有犯罪前科属重点监控的青少年。据悉,“催优”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社区承担对走出校园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做好“问题学生”的帮助转化工作,民政部门帮助解决无业、特困家庭青少年的困难,劳动部门做好“催优”对象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张广志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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