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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受“感谢” 局长收礼27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20 重庆时报

  

屡受“感谢” 局长收礼27万(图)

  时报图形刘楠制本报讯(记者胡晓)原重庆航道工程局局长陈德应利用职务之便,4年收受感谢费等27万余元,日前该案经渝中区法院审判,陈德应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工期奖进了腰包

  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属长江航道局下设事业单位。陈德应从1999年9月至2005年任该局局长,全面负责该局行政工作。

  2000年11月,长航局下属南方办事处在承建宁波液化石油气基地码头清礁工程中,因提前完工获得建设方奖励的工期奖10万元。在该办事处副经理魏茂祥请求下,陈德应违规批示将其中8万元作为南方办事处奖金予以支出。之后,魏茂祥为表示感谢,将5万元以陈德应的名义存入银行卡,并于2001年春节前后将该卡送给陈德应。

  在初尝甜头后,陈的贪婪之心很快失去控制。

  屡收同学感谢费

  2001年9月10日,陈德应的同学吴某拿到了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丰都王家渡客运码头工程施工合同。当月底,在陈德应的生日宴会上,吴某以生日礼金的形式,送给陈德应人民币1万元。2003年2月,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与重庆新涪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北拱专用码头工程合同,吴某再次负责该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完工后,吴某再次送给陈德应1万元作为感谢费。

  2001年12月,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通过陈德应的同学彭某介绍,承接了巴东港务局巴东港综合码头复建工程。事后,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按规定支付中介信息费7万元给彭某。彭某于2002年春节前后,以感谢费的名义送给陈德应人民币6000元。2004年4月,彭某又介绍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承建了武隆县长头河炸礁工程,陈德应随即安排局工程处处长谢达建,将中介信息费人民币15万元付给彭某。彭亦于同年6月,送给陈德应2万元以示感谢。

  收受“装修款”18万

  2004年8月,陈德应在装修其位于南岸区海棠晓月海天居住房时,两次向其下属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物资处处长余平原提出,帮忙“筹借”装修款。余平原也非常“上路”,立即找到与物资处有物资租赁关系的重庆探索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苏武渊,苏当即答应并积极筹款。之后,由余平原将18万元送给了陈德应夫妇。陈的妻子将部分赃款存入银行,余款用于房屋装修。2005年6月14日,陈德应因其他事项被检察机关通知到案,随即供述了所有受贿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

  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陈德应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收受其下属及经济往来单位人员给予的感谢费、礼金等,数额达27.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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