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灵通遗失遭人爆打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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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2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王燕的小灵通丢了5个月,因为没有申报停机,被人打出了4000多元的话费。对于这笔欠款,王燕拒不支付,被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巫山县分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2002年11月21日后,王燕的小灵通丢了,但她没有去电信公司办理停机手续。岂料,丢失的小灵通被人恶意爆打。至2003年4月20日,在丢失的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机主王燕已欠下电信资费共计2479.04元、违约金1966.96元。2003年4月20日,电信方面对这
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巫山县分公司遂诉请巫山县法院,判令王燕给付所拖欠的话费及违约金。巫山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此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法有效,已能够印证该案基本事实。根据有关法规,判决王燕在5日内偿还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巫山县分公司电信费用2479.04元及违约金1966.9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