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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撵出教室患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2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力)上课时小芳(化名)给同学递纸条,被任课教师发现后,两度当众被责令离开教室。受此打击的小芳随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在法官的调解下,校方最终给予小芳16000元的经济补偿。

  2003年6月的一天,合川某中学初2003级学生小芳因上课与同学递纸条被老师发现,当即被责令离开教室。紧接着第二节课时,该教师又再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喝令其离开教室
。尽管很不情愿,小芳还是听从了老师的要求。

  同月16日,平时住校的小芳在周末这天回到家中。家长发现,往常有说有笑的女儿表情漠然、神色异常。家长随后找到学校询问原因。校方编造谎言,称小芳与同学为做清洁的事发生纠纷。在此期间,重庆医科大学附二院检查诊断小芳患上忧郁症。2003年8月11日,小芳转入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医院诊断其患有精神分裂症。此时小芳的家长才得知女儿发病前在教室发生的一幕。

  2005年10月,小芳的家长向合川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女儿治病产生的医疗费用、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共计14万余元,并要求校方公开赔礼道歉。经承办法官调解,10月17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给予小芳经济补偿16000元,并当场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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