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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上万车马费讨2300元执行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6:57 今日早报

  通讯员江胜忠陈海雁本报驻金华记者刘伟

  早报讯9年前一场官司胜诉后,家住杭州萧山区的黎国昌,就期待着拿回自己的2300元货款。然而,就为这2300元钱,他执着等待了9年。黎国昌为这笔钱进行长期信访,光花费的车马费都有上万元。谈到自己的行为,黎国昌说,这完全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威严。

  10年前,黎国昌与兰溪市黄店镇的唐某,发生一起购销货款纠纷。1996年5月20日,经兰溪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兰溪人唐某应归还黎国昌人民币3600元。经法院强制执行,唐仅归还1300元,之后便携妻带小外出做生意,下落不明,家中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困境。

  黎国昌为拿到这属于他的2300元钱,几年来,光所写的信件叠起来就有20多厘米厚,东奔西走花费的车费、电话费、邮费累计1万余元,远远超过2300元的执行款数目。

  兰溪法院执行庭法官徐正文介绍,这个案件的执行之难超出想象,时间长,光经办法官就换了好几任,法院一直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今年8月30日,徐正文和同事们从公安网上查到唐某为儿子读书,在宁波登记暂住证。

  10月底,执行法官赶到宁波,查到暂住在朋友处的唐某“家”,找到在水果市场经商的唐某,最终拿回这2300元执行款,11月4日把款子送到黎国昌手上。

  黎国昌说:“我痛恨那些无视法律的人,并坚信法律的威严最终会得到体现。现在终于证明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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