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阳光工程”]远安:务工常识送农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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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7:3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吴志远 特约记者马良平 实习生黄晓蕾 “在城里租房,一定要看房东的所有权证和租赁许可证,千万不要租没有产权的房子!” 10月25日,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的张老汉,叮嘱启程去武汉打工的儿子。张老汉并
半月前,县“阳光工程”设置的“流动学校”来到北门村,围绕“如何进城就业”,对村民进行了为期1天的培训。当天,全村有9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听取5名教员的讲解,村民们知道了“怎样在城里找工作,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还了解了“如何在城里租房子,如何适应城里的生活”等等。 这种引导式培训已成为远安一大特色。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0个村,1.7万农民参训,政府为此出资25万元。 县委副书记王杰称,开展这种培训是缘于去年的一项调查。县“阳光办”发现,县城内一家门窗生产企业缺近千名工人,而农村却有相当多的富余劳动力无事可做。 一少一多,引起县领导高度关注。 深入调查,他们发现,很多农民想到城里打工,但不知道从哪里入手。此外,不少年轻人在前往城市务工前,希望对城市有个初步了解。一些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犯后,不知该怎样维护。 这一调查提醒了县领导。对所有适龄农民进行一次进城就业常识培训,可以起到花小钱解决大难题的效果。他们计划用两年至3年时间,将全县所有农民培训一遍。并专门成立了“流动学校”。 为保证培训落实到位,县里决定:凡两年内完成就业引导性培训任务的行政村,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包干到村。培训机构每培训一个村,给予500元的工作经费,按3元/人配发资料费。同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误工补助。 引导式培训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今年,该县劳动部门受理的劳动侵权案件增多。目前,已为农民讨回工资13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000多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