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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疼女士膝盖司机走人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7:46 南京晨报

  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 汽车碰到了人,驾驶员看到对方并无大碍,便不顾其对事故起因的争议,自管自把车开走了。事故交警事后调查时发现,很多驾驶员这样做都是为了避免被讹诈,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已属于肇事逃逸,要追究法律责任。

  上月21日晚,黑龙江路、紫竹林路口,张某驾驶出租车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中年妇女孙某也正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虽然张某急忙刹车,但车头保险杠还是碰到了孙某左膝盖。
由于孙某先已减慢车速,两脚落地站住了,但随即感到膝盖疼痛,难以动弹,遂手拍引擎盖,示意驾驶员下车。张某下车后对其不予理睬,只管仔细查看车子有无损伤,孙见状非常恼火,随即要求张某:“你碰到我了,马上带我去医院看看。”张某却回答:“是你先撞上了我,又不是我碰你的,我还没找你赔我车子呢!”见对方说完就上车启动,孙某急得大喊:“我不能动了,你不能走!”可出租车根本没停,很快就跑得无影无踪。

  事后,事故交警听取了孙某陈述、路人证言,又根据路人记下的出租车牌号找到张某调查,最终认定事故完全是因张某观察疏忽、措施不力造成的,且其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情况下,又擅自驾车走掉,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因张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虽尚不构成犯罪,仍应受到罚款处理。

  张某昨天拿到事故认定书后,顿时情绪激动,他坚持自己的行为不属于肇事逃逸。他认为,如果真的被撞,孙某怎还可能站着不倒?至于为何不送医院或报警,他也理由十足:“她又没死又没伤,甚至都没摔倒,根本没必要嘛!”但在交通法规面前,张某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五大队事故交警由此提醒驾驶员,一旦发生事故,如对于责任各执一词,绝不可一走了之,跑掉只会造成自己被动,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如对方诉说疼痛,应当立即送其去医院诊断治疗,至于是否撞伤了人,还得等事故专家和医院检查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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