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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成为维权金三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09 解放日报

  

长三角成为维权金三角

  本报讯(任翀)市工商局日前公布,截至今年 9月 30日,本市 12315消费者投诉处理系统共登陆长三角跨区域申(投)诉 100件。其中,上海 12315共为本市消费者向苏浙移交申(投)诉 84件,均得到圆满解决;为外地消费者调解消费纠纷 16件, 15件已办结。自去年 3月 11日《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施行以来,消费者维权更便捷,长
三角成了维权金三角。

  《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简化了消费者的异地投诉程序。按照《协议》,消费者在两省一市任何一地消费商品或服务后,若发现权益受损,可直接向住所地的 12315申(投)诉,不必再跑到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行为发生地。而各地的 12315工作人员则将在 3个工作日内,把消费纠纷移交给具备管辖权的异地机构,让异地工作人员为本地消费者提供行政救济。

  在长三角异地维权中,消费者与经营者、调解者间的地理位置明显比本地维权远。

  奇怪的是,消费者获得申(投)诉答复的过程却快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多数跨区域申(投)诉均能在十天、半个月办结,有的甚至两三天就可以给消费者满意答复。而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消费纠纷的调解时限为 60日。原来,为了尽可能缩短异地消费者等待调解结果的时间,长三角各地均为跨区域维权者提供“优先处理”。

  所谓“优先处理”,就是指本地申(投)诉要按照登陆顺序排队等候处理,但跨区域维权则可以随时“插队”,由专人进行快速处理。每天,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和市消保委都有专人将 12315申(投)诉登陆网中的跨区域申(投)诉遴选出来,在第一时间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处理,避免互相推诿。迅速的答复率和 100%的办结率让长三角维权网更加牢靠,致使消费者对长三角的消费环境愈加信任。

  为从源头上保证消费安全,《协议》规定,长三角实行质量监测结果互通互认。对一地工商部门已抽检的产品,其他工商部门在一段时间内对同一产品不再重复检查;如果发生商品质量案件,也可以通过维权网,及时移交或协办处理。如此一来,长三角工商部门的检查力量得到充分利用,减少了重复抽查后,更多商品受到监测。仅今年上半年,本市就向苏浙两省通报了 11批产品的抽查结果,苏浙方面则向本市通报了 11起涉及食品、小家电等产品的商品质量案件。同时,各地消保委也将每段时间内的消费纠纷进行分析总结,将一条条“消费警示”通过维权网,传达到长三角地区的各个角落,为消费者指点迷津。

  市工商部门表示,加强区域合作、为消费者维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据透露,下一阶段他们将把自主开发的消费者申(投)诉登陆、处理软件系统提供给长三角其他地区使用,使各地的“ 12315”网络建设更加统一,推动各类信息在长三角地区畅通无阻。同时,各地的相关部门还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在每年固定的时间召开交流通气会,就消费中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展开讨论。此外,各地还将进一步扩大联合执法范围,从原来的产品质量监测向知识产权保护扩张,将商标、设计专利等纳入到长三角维权的保护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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