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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为治病欲状告生父 父母离异多年,心脏病女孩亟待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43 南方日报

  韶关女孩吴小燕不幸患了风湿性心脏病,她的母亲方女士没有固定工作,为给女儿治病债台高筑。吴小燕认为父亲有钱,却没有尽到为其治病的义务,想到法院告他,让父亲拿钱为自己治病。

  近日在省人民医院的住院部,记者见到了方女士和她的女儿吴小燕。吴小燕只有15岁,是一个挺漂亮的女孩。

  方女士告诉记者,她刚从韶关老家借到一点钱,就赶回广州给女儿办了出院手续。方女士说她与吴小燕的父亲吴某已经离婚,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共生育了6个女儿,经法院判决两个由她抚养,4个由吴某抚养,吴小燕是最小的孩子,当时还不到1岁,是判给吴某的。

  没想到吴小燕后来得了心脏病。前年做了手术,但还需要不时住院复检,而且要终身服药,花费很大。方女士本人做点小生意,为给女儿治病已经债台高筑。而父亲吴某是做工程的,有楼有车,在法律上又有抚养责任,却不肯出更多的钱为吴小燕治病。

  吴小燕告诉记者,她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5年前发现患有心脏病,必须做手术,父亲吴某只拿出2万,离手术费还相差很远,爷爷奶奶只好把家乡的房子卖掉了为她做手术。手术后她一直由妈妈照顾,她的复检费和药费父亲都只出一部分。吴小燕认为父亲的经济状况比母亲好,却没有尽到抚养她的责任。她表示实在不行将到法院去告父亲,通过法律手段要父亲履行义务。

  吴某则在电话里向记者解释,他对女儿的病是有心无力,过去他在韶关做工程,最近几年没事做,经济状况也不好,为给女儿治病,他把老家的房子都卖了。

  本报记者 童学群

  图:

  吴小燕渴望父亲的温情。童学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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