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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师妹喝洗脚水 两女生被判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1: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两名职业学校女生当众侮辱师妹达2个小时。5日上午,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下达,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江琳、钟菲有期徒刑各1年,两人均表示不上诉。

  4月25日晚10时许,位于江夏区的某职业学校学生江琳、钟菲两人,因小事与16岁的女生章某发生纠纷,两人竟将章某叫到一间寝室,分别对其拳打脚踢,致使章的脸、嘴巴多处受伤。两人还不解恨,又弄来一盆凉水泼透其全身。随后,两人不顾章大哭,强行将其上
衣扯下予以侮辱,又将其推进卫生间,令其脱光衣裤躺在洗手池里,轮流用冷水浇泼,后强令其喝光洗脚水后才放其回到寝室,足足折磨其2个小时。鉴于江琳未满18岁,钟菲系从犯,法院从轻作出判决。(文中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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