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师妹喝洗脚水 两女生被判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1: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两名职业学校女生当众侮辱师妹达2个小时。5日上午,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下达,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江琳、钟菲有期徒刑各1年,两人均表示不上诉。 4月25日晚10时许,位于江夏区的某职业学校学生江琳、钟菲两人,因小事与16岁的女生章某发生纠纷,两人竟将章某叫到一间寝室,分别对其拳打脚踢,致使章的脸、嘴巴多处受伤。两人还不解恨,又弄来一盆凉水泼透其全身。随后,两人不顾章大哭,强行将其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