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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钢原董事长张玉颖当庭否认受贿22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6:05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抚顺11月8日电(记者 李志坚)昨日,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继续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进行审理。庭审一直进行到当晚7点30分,当公诉方举证结束后,公诉方与辩护方展开激烈的辩论,作为被告人的张玉颖的情绪也异常激动,他不时打断公诉人的话头,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少量受贿绝对没有贪污。

  检方肯定张玉颖自首情节

  “经过反贪局机关一年调查和我们2天的审查,目前初步认定张玉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8次接受他人贿赂并非法侵吞国有资产,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其中张玉颖个人涉及270万元。”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张玉颖一案的公诉人在法庭上义正辞严地指出,经过检察机关的调查,张玉颖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而且贪污和受贿的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极其严重。张玉颖的腐败行为同时使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一个腐败的集体,公司内部20余名中层干部纷纷落马。当检察机关立案进行侦察时,张玉颖能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其情节可以认定为是自首。

  张玉颖当庭只认少量受贿

  “我是受贿了几次,但绝对不是起诉书说的38次,许多指控我受贿的事情与事实不符。我这个花甲之年的企业老干部一生不谋私利,从来没有侵占公款和公共利益,我没有侵占国有财产,我没有贪污……”在辩论过程,张玉颖的情绪开始激动,他话语急促地为自己的犯罪进行辩护。在公诉人指控张玉颖犯有受贿罪时,张玉颖首先否认了检察机关指控他受贿220余万元中的80万元,他认为这80万元事实不存在。虽然张玉颖对少部分的受贿行为予以承认,但是他始终强调自己没有进行权钱交易。张玉颖在法庭上反复辩解称他是无辜的,指控他贪污明显是违背事实。

  律师认为贪污证据不足

  张玉颖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强调,张玉颖是被动收钱,没有主观牟利的意识,所以不存在受贿犯罪一说。而且这些钱大多为春节期间的礼金,属于礼尚往来。至于贪污犯罪,律师认为证据不确凿,缺少客观性,所以认为不可以认定为贪污。

  公诉与辩护双方辩论后,审判长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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