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PVC保鲜膜不宜直接包装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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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5:09 世界新闻报 | |||||||||
《世界新闻报》记者 黎 萌 由于聚氯乙烯(PVC)保鲜膜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增塑剂(DEHA),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已发布公告,要求严禁使 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呢?
记者为此拨通了国家质检总局的电话,但由于相关负责人不在,工作人员建议记者直接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查看 情况。记者登陆网站后发现,该网站援引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的话,给消费者提出了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 时,发现保鲜膜上有“PE”、“不含有PVC”或“可用于微波炉加热”这样的标志,就可以放心使用。质检总局已要求, 食品保鲜膜生产企业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的材质和适用范围,凡是不按要求明示的,一律禁止销售,企业必须召回已 经售出的未标识保鲜膜。 纪正昆还说,“针对消费者而言,即使PVC食品保鲜膜符合国家标准,也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 ,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相关专题:世界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