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纯属政治打压 台湾舆论支持T台拒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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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2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姚文智昨日承认,8日晚对TVBS做出的罚款100万元(新台币)的处罚没有送“审议委员会”,也没有召开“法规委员会议”,但他坚称TVBS“形式合法、实质违法”,“新闻局”广电处有权直接对其施以行政处分。对此,TVBS表示不能接受,将依法采取救济途径。 11月8日晚,台当局“新闻局长”姚文智宣布对TVBS处以100万罚款,并要求其在12
“不可思议” TVBS应告“新闻局” 对此处罚,台湾师范大学大众传播研究所所长胡幼伟表示“不可思议”。 胡所长说,“新闻局”在频道换照审查时,卫星电视频道“审议委员会”也曾质疑过TVBS的资本结构,但经讨论后认定其并无违法,现在只有“新闻局长”姚文智一人坚持TVBS违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胡认为,新闻局的职责应在管理与辅导传播媒体,而非扮演警察角色,但从TVBS股权争议事件来看,新闻局的作法已是“骚扰”媒体,他建议TVBS对新闻局提出控诉。 胡亦不赞同姚文智所谓“TVBS资本结构‘形式合法、实质违法’”,他认为,法律依据的就是“形式”要件,“实质”则牵涉到主观认定。 “政治打压” TVBS不应缴罚款 TVBS认为“新闻局”的处罚根本就是“违法”,T台昨日发表声明指出,T台尊重并配合依法行政,但任何违反依法行政所作成的处分,T台均不能接受,将依法采取救济途径。有人拟发起募款活动,为TVBS凑出100万元,泛蓝阵营对此有不同看法。 泛蓝阵营认为,“新闻局长”姚文智要的是“政治目的”,他希望以此转移选战的议题,以得到深绿选民的认同。所以,这项“行政处分”明明是政治打压,TVBS既然没错,就不该缴这笔罚款,所以没有募款的必要。(讷稷) 相关专题:TVBS揭露扁当局腐败案遭打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