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骥才侵犯版权赔偿难了事被强制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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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3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颜斐)作家冯骥才侵犯摄影家李振盛著作权案终审落定后,冯骥才只支付赔偿金而拒绝赔礼道歉。记者昨日获悉,经法院强制执行,冯骥才于今年9月18日在《新闻出版报》上刊登了致歉声明,并依照判决书中的排名顺序将自己的名字提升到最前面。 由于冯骥才所著的《一百个人的十年》书中两度侵犯李振盛所摄“文革”照片著作权而被李振盛告上法庭。冯骥才一审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振盛4800元。然而,冯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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