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有“数字出官”,所以有“死亡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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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34 新京报 | |||||||||
漫画/许英剑
作者:王琳(海南大学) 河南商丘市柘城县慈圣镇一些村干部近日反映,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镇政府给村干部下达了火化指标。镇党委书记、镇长等领导在一次会议上明确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完成千分之六的火化指标,村干部解释称,“也就是说,每1000人必须死亡6人,这6个人死亡后必须火化。”(新华社12日电) 人们惊诧莫名之际,也为公共管理中日渐无序的“数字管理”增添几许焦虑。 按黄仁宇先生的观点,中国在传统上并非一个精于“数字管理”的国家。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数字化”、“指标”、“同期比”日益融入公共管理,成为政策推行的主要手段,进而成为衡量官员政绩的主要参数。然而,“数字”本是手段,“精确”才是目的。我们一些行政机关在实施公共管理中,却只知有“数字”,而不知有“精确”。慈圣镇的“死亡指标”恰好又为这屡见不鲜的怪现状提供了一个新的佐证。 本来,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并不以镇干部的意志为转移。火化率的计算基础应是自然死亡的人数,而不应是每个行政村的在生人数。这是尊重生命、科学决策的最起码要求。火化指标上搞出个以村为单位的这个“千分之六”,与“死亡指标”无异。 如果有更宽广的视野,我们也许能认识到,荒唐的“死亡计划”其源头可能并不在镇政府。如果没有“数字出官”,自然不会有“官出数字”。 在“死亡指标”之外,荒唐的“数字”与“指标”并不鲜见,某地就曾规定一名社区民警每月有13个破案指标,民警形象地归纳为:每月下来要抓两只“鸡”(卖淫小姐)、五只狗(无证犬)、六个人(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人员)。 种种扭曲的“政绩工程”暴露了出台这些“指标”的公权力机关在执政能力上的欠缺。不知道有关部门对于“荒唐指标”如何才能切实地省思并加以校正呢?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