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厉打击官煤勾结 各市矿井总数压减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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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9: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1月14日电 今年9月16日山西省中阳县一家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新华社“新华视点”播发了《两道国字号“安全令”为何管不住一家非法煤矿》的新闻报道。 此稿播发以后,山西省和吕梁市煤矿安监部门和政府相关负责人针对报道中披露的“一证多井”、“以采代整”、“逃避监管”、“门外汉式监管”等问题部署了紧急整改。
山西省省政府发出紧急通报,对落实国务院两道“安全令”提出九条意见,并以“9·16”中阳矿难为契机,严厉打击“官煤勾结”,要求各市2005年矿井总数比2004年压减30%:同时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省政府还要求,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矿井进行关闭;对非法违法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除按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个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为鼓励群众举报,山西省政府专门出台了举报非法违法煤矿的规定,对举报属实的酌情给予1000元至1万元奖励,对重大举报有功的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省纪委、监委、国资委、安监局、煤监局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开通了电子邮箱,设立了举报接待处。 这些制度和措施,体现了“抓住根本,综合治理”的思路。近日国务院专项督查组赴晋考察后,对山西省的工作给予较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