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员称慈善捐款免税额度有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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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01:14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 民政部昨日宣布,中华慈善大会将于20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纲要规定将基本建立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表示,针对个人或企业捐赠时,税收减免的额度有望提高。 2010年建立相应法律体系
王振耀说,目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三大缺位,一是慈善文化建设,大家的慈善意识都比较单薄;二是慈善组织建设,慈善机构的公信力都有待提高;三是税收减免额度和程序,额度偏低、程序繁琐无形中打击了大家捐赠的积极性。 王振耀说,法律的不健全给慈善事业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在纲要中提出,在2010年前,要基本建立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目前,企业在捐款时,按照有关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一旦捐赠金额超过3%,企业就得为所捐款项纳税。王振耀表示,目前,民政部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就该额度进行商榷,目前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就是该额度需要提高。 捐赠500元走了10道程序 同时,王振耀介绍说,免税程序的繁琐也是一大障碍。“为了知道这个程序,我专程捐款,看免税怎么办,结果整整办了两个月。”王振耀说。在他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8月30日他所捐赠的500元现金,足足走了10道程序,才拿到了免除的50元税款。“这无形中也打击了捐赠者的积极性。” 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4年底,中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约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在中国的企业中,仅有1%的企业参与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