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核|心|提|示 “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化率每年要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促进大中城市周边地区逐步撤县设区,解决市县同城问题,扩大城市发展空间,让农民入城定居成为市民,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同时还要不断破除影响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昨日,我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成玉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王全书主持会议。下午讨论并修改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 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城乡一体化试点我省初步定五个 积极发展省辖市,培育一批超过50万人的大城市和超过100万人的特大城市,安阳、信阳、商丘、南阳、三门峡等市,要发挥优势,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建成带动豫北、豫南、豫东、豫西南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增强县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扩权县(市)的发展,力争使巩义、潢川、固始、永城、邓州等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发展成为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中等城市,力争使周口四通镇、南阳穰东镇、信阳明港镇、安阳水冶镇等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小城市。确定在鹤壁、济源、巩义、义马、舞钢等城市人口比重较大的地方,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其他县(市)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务工人员进城开通绿色通道 招公务员户籍不限制 外来进城从业人员享有和城市其他社会成员同等的劳动就业和公共服务的权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不得进行户籍或地域限制,不得对外来人员从业设置任何歧视性的登记项目,取消对外来从业人员及其用工单位的不合理收费。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城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外来从业人员开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积极开展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进一步做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资指导价位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等工作。 协议租房可申请入郑 逐步废除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二元制管理模式,创造条件在全省推行按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外来从业人员进城落户的限制条件。有稳定住所(包括个人购房或协议租房)的外来从业人员申请迁入户口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要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子女也可一并迁入。用工单位或雇主为外来从业人员提供住所并申请办理集体户口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要为其办理入户手续,不得设置用工数量和户口指标加以限制。省内农村户口迁入城镇的,允许保留其承包地5年。5年后,鼓励实行承包地有偿流转。 加快“城中村”及近郊无地少地居民的转户。“城中村”和人均耕地少于0.3亩的近郊居民根据自愿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城中村”和近郊转户居民在一定期限内可继续享受原集体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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