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收费站超期服役 公路收费不该是笔糊涂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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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4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贵阳市附近的贵花公路,修建时从银行贷款1500万元,通车收费7年后,当地人大在检查时发现其收取的通行费达6371万元,是贷款金额的4倍多。在贵阳市50名人大代表联合质询下,收费才被终止。贵州省消协的专家说,现在全国有多少收费站在“超期服役”,实在很难说。(见11月22日《济南时报》) 进津要收“进津费”,进沪要收“进沪费”,收费站包围城市、遍布公路的奇特现
不过翻翻近来的报纸,类似于贵阳市人大代表揪出的“个案”还真不少。比如新华社报道的投资1900万元建成的福建泉州公路桥,自大桥建成设立收费站以来,连续征收通行费18年,总收入超过5亿元。还有《法制日报》报道的霍英东先生于1988年捐建的广州洛溪大桥,地方政府在过去十几年中已收取了8个多亿的通行费。 早已收回了修路建桥的成本,还听任收费站“超期服役”,被一些人视为“钱袋子”的收费站,不仅侵犯了公众财产权,“超前消费”了当地的发展资源,更是在透支民心民意与政府公信力。 公路收费不该是笔糊涂账,收费站更不能成为没有生命期限的“敛财童子”。笔者建议,有关部门给每个收费站都建一个透明账单,对早已收回成本、仍在“超期服役”的收费站,坚决关停;对那些正在收费还贷的收费站,也要树一面收费倒计时牌,以方便公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