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国新办就我国水污染防治举行新闻发布会(实录)(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6:11 中国网

  (2005-11-24 15:17:30)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

  有几个问题请教张先生。您刚才提到,受影响的还包括吉林省的松源市,从13号爆炸事故发生到22号的时候,吉林段水质恢复正常,公众都不太知道有这件事情的发生,很大原
因是没有采取要大家节水的方法。请问吉林方面受影响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另外一点,我们知道在哈尔滨停水的当天,出现了很多的传言,因为大家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停水。即使在22号,我们向有关政府部门求证是不是受到污染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比较正面的或者说确切的答复,这里面有没有存在隐瞒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到底谁应该负这个责任?还有,苯这个东西有沉淀性,沉入泥土之后,有一个持续挥发的过程,对于这样的问题,可能是比较中长期的问题,政府有什么样的措施?

  (2005-11-24 15:19:36)

  [张力军]:

  刚才我在情况通报的时候已经讲到过了,吉林省政府对吉化的爆炸事故是非常重视的,在爆炸事故发生当天就启动了应急预案,部署了防控工作,并且于11月18号向黑龙江省政府通报了有关情况。在此期间,吉林省政府做的工作有:封堵了吉化的排污口,切断了污染源继续向江里排放,同时加大了丰满电站的放流量,来稀释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同时他们又通知了沿江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停止向松花江取生活用水,对于工业用水也要做污染防治的一些措施。黑龙江省政府接到吉林省的通报后,也启动了应急预案,向沿江的市县政府做了通报,并且对黑龙江省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环保部门也加大了监测的力度,增加了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所以,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没有群众由于饮用松花江水而发生问题,也可以说,停止了从污染的地方取水。

  (2005-11-24 15:23:10)

  [张力军]:

  硝基苯是对环境有害的,易在水生物中产生生物的蓄积,对生态环境有影响。对此,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对两省的环保部门作出了工作部署,要求两省的环保部门在松花江水质污染消除后,继续跟踪监测硝基苯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且作出科学的评估,之后制定进一步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措施。谢谢!

  (2005-11-24 15:25:03)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问张局长的问题是,除了松花江事件以外,最近因为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呈上升的趋势,环保部门在应对这些突发事件上有没有具体的应急措施?在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加强环境监管上有哪些措施?另外,对于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有没有统一的发布渠道?

  (2005-11-24 15:27:09)

  [张力军]:

  您的问题提得非常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加大了国家环保总局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的力度。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成立了环境应急调查中心,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都进行过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演习,建成了环境应急的指挥中心。国家环保总局还制定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这个预案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现在已在全国实施。

  (2005-11-24 15:29:50)

  [张力军]:

  根据国家应急预案的要求,各省政府也相应制定了各省的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这样,就从国家的角度建立起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11.13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以后,国家环保总局就立即启动了这个应急预案,协调两个省进行事故的处理和水质的监测。目前整个污染状况都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控之下。正因为如此,才保证了人民群众喝上安全的饮用水。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污染事件的信息是由全国环境保护部级联席会议统一对外发布的,这是指特大、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由环境保护部级联席会议发布。

  (2005-11-24 15:32:07)

  [俄罗斯记者]:

  我的问题是,松花江在下游就会流入黑龙江,进而影响到俄罗斯城市的一些水源问题,中方是否已经与俄罗斯方面进行协调,共同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2005-11-24 15:36:38)

  [张力军]:

  松花江是要流入到黑龙江的,刚才我在情况通报里已经讲过了。我国政府已经将松花江污染的情况通报给了俄罗斯方面。今天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谢振华会见了俄罗斯驻中国的大使,将这次污染事故的全部情况详细地向俄方做了通报。在污染带通过哈尔滨市以后,我们还将把我们的监测情况随时向俄方进行通报,并且中俄双方正在就建立热线联系作出具体的安排。谢谢!

  (2005-11-24 15:38:28)

  [《华尔街日报》记者]:

  您曾经提过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当天就采取了应急预案,但是为什么直到9天以后才向哈尔滨市和其他的下游城市公开这些信息?而在12天之后才告诉俄罗斯方面?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追究吉化的责任问题,您认为这是一个刑事责任吗?

  (2005-11-24 15:40:16)

  [张力军]:

  首先,吉化的责任是不是刑事责任,现在事故的责任还在调查之中,在调查结束之后,我们会向媒体和公众公布。

  第二,刚才您问到为什么现在才向社会公布,为什么在十几天后才向俄方通报这两个问题。信息的发布,我们理解有几种方式,向公众发布是一种方式,向地方政府和沿线受影响的一些企事业通报也是一种方式。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既要处理事故,又要兼顾下游的一些事情,所以我们认为,吉林省政府的做法是可行的,保证了群众没有受到影响。至于向俄方的通报问题,我想,从现在开始,这个受污染的水流流到黑龙江还有14天左右的时间,影响程度会有多大,目前来看,它是在减弱,影响的程度会越来越小,所以现在把这个情况如实地、详细地向俄方通报,我们认为时间也不算晚。

  (2005-11-24 15:41:20)

  [新华社记者]:

  “十五”期间,我国将大江大河的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昨天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请问张局长,“十一五”期间环保部门对流域性污染治理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2005-11-24 15:45:05)

  [张力军]:

  国家“十五”期间就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点,刚才我在通报中已经讲过了,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继续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而且是摆在首位的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第一,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保护好饮用水源。“十一五”期间,我们将取缔一切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来保证饮水的安全。

  第二,要继续划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流域。“十一五”期间,在原有的“三湖三河”的基础上,包括南水北调沿线及其水源地、长江三峡及其上游、黄河小浪底水库及其上游、松花江,都将成为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流域。

  (2005-11-24 15:46:09)

  [张力军]:

  关于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环保总局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规划,这个防治规划要报国务院批准后才开始实施。

  第三,要通过严格的执法,来保护水环境。主要是通过实行环境准入、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等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来保证水环境的改善。

  (2005-11-24 15:47:49)

  [《财经》杂志记者]:

  我有三个问题。第一,刚才张局长您说了吉林石化爆炸案的主要污染物是苯、苯胺、硝基苯,到底有多少污染物排放到松花江去了?

  第二,刚才您谈到松源市也受到了影响,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局公布的消息,进入松源的苯超标量达到了29倍,我们想知道的是:这个爆炸引起的污染对松源市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也就是说造成了多大的污染?

  第三,环保总局的新闻发布会过去往往是副局长潘岳出席的,为什么今天换成了您?

  (2005-11-24 15:49:08)

  [张力军]:

  你提的问题很有意思。我先回答为什么潘局长今天没有出席这个会议的问题。潘局长是国家环保总局的新闻发言人,今天的会议应该是他出席的,但是他在筹备一个重要的活动,大家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在本月的30号要搞一个环境文化节,他在筹备环境文化节的一些重要活动,所以今天没有出席,由我出席今天这个会议,来回答大家的问题。

  (2005-11-24 15:53:14)

  [郭卫民]:

  我补充一句,据我了解,张副局长实际上是分管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他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他今天来参加实际上更有权威性。另外,你参加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不多,因为过去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中,潘局长来的不多,其他局长来的次数倒挺多的。

  (2005-11-24 15:54:59)

  [张力军]:

  你刚才提到有多少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这个问题是问得比较专业了。根据专家的测算,专家给我们提供的数据是100吨左右。由于流速和河床的情况,从监测的角度看,我们国家环保总局现在还不能得到准确的数据,所以我们现在只能给大家提供专家估算的数据。松源市是从松花江取饮用水的城市,事故发生后,污染团进入松源市境内的时候,最大的硝基苯浓度是超标40倍。由于松源市政府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及时地关闭了松花江的取水口,启用了备用水源,保障了城市居民的饮水和饮水安全。谢谢!

  (2005-11-24 15:55:53)

  [郭卫民]: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谢谢张副局长!

  (2005-11-24 15:58:23)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