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未及时公布水污染消息 寄希望于放水稀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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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4:4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春11月24日电 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的11月13日夜近12时,吉林市相关部门组织新闻发布会,作为新闻发言人,吉林石化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邹海峰,表情严肃地对众媒体记者表示,实时监测表明,“到目前为止,未造成大气污染”,而水体是否被污染,吉林石化公司是不知情,还是有意隐去? 在11月14日上午11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吉林市一名副市长向媒体介绍,根据
据媒体报道,吉林石化方始终否认双苯厂爆炸对松花江造成污染。今天,记者再次向吉林石化公司求证,但多次拨打对方宣传部门数位工作人员手机,均不接听。记者通过吉林市委宣传部协调,吉林石化公司方面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记者在吉林市环保部门“公开办事内容”公示板上看到:“监测数据,经三级审核后,报告临测结果”。既然如此,环保部门在事故当日就发现水体污染,为何不对外发布消息?对此,该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次和以往不同,新闻发布权不在我们(环保部门)手里,上面有明确规定”。“你找市委宣传部!”记者在吉林市进行采访时,各政府部门口径一致。23日,记者联系吉林市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其表示“现在,相关采访需找省委宣传部”;与吉林省委宣传部联系,对方又表示“因是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相关内容的发布,需通过中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政府没有对公众及时发布污染信息,可能是为了尽量避免造成公众恐慌,同时寄希望于“通过丰满电站开闸放水,将受污染的江水稀释到达标水平”。 吉林市委宣传部一名人士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仍未做统一安排去向公众进行解释与澄清。“怎么解释?不好解释。”这名人士说。 本报记者 彭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