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三合一选举候选人收受政治献金今日截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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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39 人民网 | |||||||||
人民网12月2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处长谢育男1日表示,“三合一”选举候选人开立的收受政治献金专户,期限至2日截止;候选人必须在投票日后两个月内向“监察院”申报,同时政治献金若两年内未支用完毕,应办理缴库。 据报道,台年底“三合一”选举首度适用“政治献金法”。根据“监察院”资料,获许可开立政治献金专户的县市长候选人有63户、县市议员候选人1185户、乡镇市长候选人
谢育男表示,政治献金收受时间规定为投票日前一天为止,收受政治献金的候选人,必须在投票日后两个月内,向“监察院”申报会计报告书;如果专户没有收到政治献金,候选人必须申请废止,否则仍须申报。 谢育男指出,使用剩余的政治献金的用途有,供支付当选后与公务有关的费用;捐赠政治团体或其所在政党;捐赠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构或团体;参加公职人员选举使用等。但是如果投票日后两年内仍未支用完毕,应办理缴库。 如果候选人未登记参选或候选人资格被撤销,应立即停止收受政治献金,并依规定于投票日后两个月内申报,剩余政治献金须于申报会计报告书时一并缴交“监察院”办理缴库。 相关专题:台湾三合一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