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才明:拿生命为质量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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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8:26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 |||||||||
程才明:拿生命为质量埋单 称秆:“5·11”广州毒酒案。 准星:老百姓
品质指数:负☆☆☆☆☆ 重量:负☆☆☆☆☆ 程才明,广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老板。2004年1月,程才明伙同他人注册成立了广州市巨禾化工有限公司。为了非法牟取利益,程才明从2004年3月起多次购进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高价出售给被告人易新灵成立的广州市晋业化工物资有限公司。2004年3月到5月,在白云区非法私设地下酿酒作坊酿制散装白酒的易祖启等4名被告人,为了降低酿酒成本,要求易新灵及其他人向其提供食用酒精酿制白酒。程才明每次都撕下工业酒精包装上的标签,将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售给易新灵。易新灵提货后,未经任何检测和索要检验合格证就将所购的酒精转卖给易祖启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 2004年5月2日和5月9日,程才明先后从一家名叫“卡莲达”的公司购买了15桶工业酒精(每桶165公斤),并将其中10桶售给易新灵,易新灵又将其转卖给易祖启等。后经鉴定,这15桶工业酒精实为甲醇和食用酒精混合而成的甲醇酒精混合液。4名“地下酿酒作坊”老板将部分“白酒”出售后,先后造成14人甲醇中毒身亡,41人受伤,一时震惊全国,被称为“5·11”广州毒酒案。 发生在去年的广州毒酒夺命事件在今年有了处理结果,制劣者受到应有惩罚,也算是给死者在天之灵些许安慰。2005年5月18日上午,造成14人死亡、41人受伤而轰动全国的“5·11”广州毒酒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作为首犯的第一被告人程才明因造成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被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