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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公民社会中的角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7:58 21世纪经济报道

  政府在公民社会中的角色

  政府部门与公民社会的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合作管理,是实现民主治理的关键所在。

  《21世纪》:为什么您认为应该统一使用“民间组织”的概念?“民间组织”的内涵是什么?

  俞可平: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民间组织,指的是有着共同利益追求的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

  它有以下四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是非政府性,即这些组织是以民间的形式出现的,它不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其二是非营利性,即它们不把获取利润当作生存的主要目的,而通常把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当作其主要目标;其三是相对独立性,即它们拥有自己的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无论在政治上、管理上,还是在财政上,它们都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政府;其四是自愿性,参加公民社会组织的成员都不是强迫的,而完全是自愿的。民间组织的这些特征,使得它们明显地区别于政府机关和企业组织。

  此外,它还有非政党性和非宗教性的特征,即它不以取得政权为主要目标,也不从事传教活动,因而政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不属于民间组织的范围。

  《21世纪》:从您的解释中可以看到,民间组织与政府组织判然有别。但民间组织又必然要与政府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那么,民间组织与政府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俞可平:在正常情况下,民间组织与政府应当是一种友好合作和互补合作的关系。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让公民和社会拥有更多的自治权力,而公民和社会的自治主要是通过民间组织得以实现的。因此,政府部门与公民社会的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合作管理,是实现民主治理的关键所在。

  过去我们的政治理想是建立“善政”,现在我们把“善治”作为理想政治的状态。“善政”主要是指政府自身要好,而“善治”则是指全社会的治理状况要好。在现代条件下,要达到这样一种“善治”,政府同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就是必不可少的。

  不过,也应当客观地看到,公民社会对治理的变化所起的作用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对于政府而言,公民社会是一把双刃剑:政府的政策法规和行为措施得当,就容易使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反之,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合作就很困难,甚至会走到政府的对立面,危害社会的团结与稳定。如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不善,如果民间组织自身发育不好,如果民间组织制度的制度环境不健全,那么,它们对于社会和政府的消极作用甚至可能超过其积极作用。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既可以看到大量民间组织促进民主政治,推动经济发展,有利社会团结的例子,也可以发现不少民间组织破坏社会稳定,不利民主生活和阻碍经济发展的实例。

  另外,社会上确实存在着一种误解,把“非政府性”曲解为与政府没有关系,或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领导。事实上,这里的非政府性,主要是指它不属于政党和政府的组织系统,相对独立于党政权力机关,而不是指它完全与政府没有关系。民间组织同样也可以由政府创立,受政府引导,得到政府资助,与政府进行积极的合作。当然,也必然会有一些非政府组织不愿与政府合作,甚至与政府对立,从事反政府的活动。政府应当依靠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积极培育与政府合作的民间组织,同时尽可能地防止反政府组织的产生,消除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对立情绪。

  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

  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是中国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表现,它不仅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进程,而且也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1世纪》:我们大家都注意到,改革开放后,形形色色的民间组织在我国社会中大量涌现。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感觉到这一点,如各种业主委员会、俱乐部、维权组织和环保组织等。目前我国究竟有多少个民间组织,它们在社会中起什么作用?

  俞可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迅速崛起,并且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发生日益深刻的影响。

  到底有多少个民间组织,没有统一的数据可以援引。民政部的统计是,到2005年3月,全国正式登记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约28万。但是,实际存在的数量远远高于这个数字,一些学者估计至少在200万个以上,有的估计甚至高达800万,我的估计是300多万个。

  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是中国社会整体进步的重要表现,它不仅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进程,而且也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直接得益于其制度环境的改善。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修改了宪法,进行了以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国家等为重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规范民间组织的法律、规章和政策,转变了对公民社会的态度,所有这些都是直接促成公民社会迅速成长的制度因素。

  《21世纪》:但我们也听到这样一些说法,认为公民社会是西方国家的舶来品,甚至是西方一些政治家对其他国家实行“颜色革命”的一种策略。您怎么看待这种观点?

  俞可平:利用那些引人入胜的价值和理论来推行其霸权主义,是一些西方政客惯用的伎俩,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惧溺自沉。在这方面我们记忆犹新,同时也教训深刻。

  例如,西方一些政客把人权当作其推行霸权主义的工具,我们曾经因此而讳言人权,把它当作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品。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谁倡导人权,似乎谁就是在宣扬资本主义的价值,就是在搞“西化”和“自由化”。“凡是西方人宣扬和倡导的,我们就坚决拒绝。”这种简单的思维方式才真正是上了西方那些别有用心的政客的当,因为那样会对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这种损失无法用经济价值来计算。在公民社会问题上,我们决不能重蹈覆辙。

  所有对中华民族的振兴和社会的进步真正负有责任感的学者和政治家,既要十分清醒地看到西方一些政客的政治用心,但更要看到,对付这些伎俩的有效办法,不是回避这些问题,而是采取正确的对策。我们必须及早认识到,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然产物,中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就必然导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

  改革开放后,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迅速崛起,并且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动政务公开、改善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团结和谐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国家的成熟程度,与公民社会的发达程度是一致的。

  同时也应当客观地看到,正如市场经济在中国刚实行不久,还很不规范、很不成熟一样,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公民社会也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远未定型和成熟。公民社会对治理的变化所起的作用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因而,既不能漠视公民社会的作用,也绝不能过分夸大它的作用,决不能以为,有了公民社会以后,政府就变得无关紧要。无论公民社会如何强大,政府始终是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在中国尤其如此。

  《21世纪》:现在互联网生成许多以某种兴趣为主题的社区,“

超级女声”活动中也出现有组织的“粉丝”,这些与公民社会有关系吗?

  俞可平:我在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的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也就是公民的“结社”。结社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公民之所以结社有许多动因,其中之一便是兴趣所致。建立在共同兴趣之上的民间社团,是民间组织的主要类型之一。随着公民利益需要的增多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的结社活动必然日益变得活跃。公民利益需求的增多,意味着公民结社的内在动力的增大,民主政治的进步则意味着公民外部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大,现代的信息技术又为公民结社提供了先进的科技条件。网络团体的激增和“超女”现象的出现,无不证明这一趋势。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就逐渐开始形成。最早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公民社会来临的并不是现在年轻人喜欢的“超女选秀”,而是城里那些离退休的老人们。你看,成群的老人们在早晨或傍晚,在公园或街旁,不是在练功健身,就是扭秧歌跳舞。他们背后既没有政府的组织,更没有公司的策划。但在一些热心老人的指挥下,却井然有序。因此,不是像有人说的那样,“超女现象预言了公民社会的出现”,“超女选秀”只是表明现在年轻人也在日常生活中切身感受到了公民社会的存在。

  不过我觉得,一些学者用“超女选秀”来简单类比中国的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运动,似乎并不十分恰当,因为日常生活毕竟与政治生活存在着实质性的区别,尤其在中国。认为“超女现象”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出现提供了契机,更是一种误解。在这里我还是要再次强调指出,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然产物,中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就必然导致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的产生归根结底取决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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