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大一起邮资贪污案今天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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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6: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阜成门邮局大客户部副主任刘建海与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11家单位收发部门的办事人员,利用“邮资总付,邮局不提供明细账单”的漏洞,相互勾结贪污公款邮资近150万。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一起邮资贪污案进行宣判,刘建海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11人除一人被判刑2年,缓刑2年外,其他分别被判处10年半至5年有期徒刑。
上午9时,刘建海等12名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据检方指控:2002年5月到2004年12月期间,国家统计局收发文印处处长张某等11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阜成门邮局大客户部副主任刘建海,经预谋后以加大邮资的方法,将单位公款据为己有。12人涉案金额共计146万元。 法院认为,刘建海分别伙同国家统计局收发文印处张某等11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骗取公款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所有的财产权利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均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刘建海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并揭发十余名同伙的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而对于其他11名被告人,因大部分具有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故也获得从轻判罚的机会。张蕾 相关报道:调查:北京基层邮局腐败案曝光机关邮资黑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