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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计生委4名干部受贿6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12:0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孙林) 备受市民关注的四川省南充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名县级干部、一名科级干部在房地产开发中索贿受贿涉及金额69万元特大案件已有初步结果,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市计生委原主任宋辉光、原副主任吴洪榜、原办公室主任张来培等3人三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市计生委原主任白劲斌受贿11万元案已开庭审理,将于近期宣判。

  2000年4月16日南充市计生委与南充市甲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燎原花园”3、4号楼房作为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总金额1550万元。“五一”节日期间,甲房产公司董事长送给南充市计生委主任白劲斌(2001年8月调任南充市农业局长、党组书记、市人大代表、正县级干部)1万元现金表示感谢。同年9月,为使计生委尽快支付购买款,甲公司董事长又将10万元现金送到白劲斌手中。白将11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生活开支耗尽。案发后,白劲斌投案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法院已对此案开庭审理,近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2001年8月23日,南充市计生委与南充市某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市计生委大院的草签协议。2001年8月27日,宋辉光担任市计生委主任(后调任南充市科协主席、党组书记、正县级干部)。2002年2月2日晚,某公司总经理将30万元现金送到宋辉光手中,感谢宋对项目支持。次日,宋将30万元存入银行。随后,宋辉光组织计生委与乙房产公司正式签署开发协议。案发后,宋辉光主动投案自首、退清30万元赃款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12月9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宋辉光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2001年南充市计生委与某公司联合开发计生委大院谈判、签订合同期间,市计生委副主任吴洪榜(副县级干部)利用负责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向某公司总经理称自己缺钱需要支持。2001年7月,吴洪榜将其弟的身份证提供给某公司总经理,称自己欠此人的钱,要求将钱存入此人名下。7月13日,某公司总经理为获此项目开发权,将20万元存入此人账上。吴洪榜分次将20万取出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自用耗尽。案发后吴退出赃款4万元。12月9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决吴洪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1999年,南充市计生委决定购买甲房产公司开发的“燎原花园”3、4号楼房,市计生委办公室主任、基建小组成员张来培(正科级干部)负责拟定合同。2000年5月26日,甲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张的支持,将8万元现金送到张手中,张收下此款用于投资

股票和个人开支。案发后,张来培投案自首、退清全部赃款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10月31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来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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