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因妨害名誉被判登报向连宋道歉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9:23 华夏经纬网 |
华夏经纬网12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政变案陈水扁败诉,应在联合报、中国时报及自由时报三家报纸头版半版,刊登以下道歉启事一天,全文如下: 本人陈水扁公开指摘传述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有发动“七日政变(即柔性政变)”颠覆‘中华民国政府’之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之名誉,特以此书面向连战及宋楚瑜先生致上歉意。 声明人 陈水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