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安徽宿州眼球事件专题 > 正文

九只被摘眼球的追问(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22 每日新报

  被摘除眼球的患者

  据新华社上海 12月 22日电“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卫生局 21日对违规擅自外出行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医生徐庆给予严厉处罚。

  上海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书》。从此,徐庆将不得继续行医。并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举一反三,加强医师外出执业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据新华社安徽宿州 12月 22日电宿州眼球事件暴露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面对 9名被摘除眼球的患者,人们不禁追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初步调查发现,宿州眼球事件的幕后,是触目惊心的违规现象。医院为了牟利,明知违规却与一家科技贸易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医院向公司提供患者,而公司则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手术。如果不是 9名患者的单眼眼球被摘除,人们也许永远不会知道,在一家正规医院的手术室内,是一家公司在给患者组织手术。

  此事发生后,立即引起宿州市委、市政府和安徽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多次看望患者。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追问一:百姓的摘眼之痛如何抚平?

  宿州眼球事件中患侧眼球被摘除的 9名患者中,有 7名患者已从上海返回宿州。在病房里,记者采访了部分患者。

  72岁的幼儿园退休女教师张淑玲面对记者禁不住潸然泪下。眼球被摘除后,这位满头银发的老教师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她一方面为连累本就患有重病的老伴来照顾自己而深深内疚,另一方面又担心老伴会因此而抛弃自己。同病房的其他人告诉记者,只要老伴离开病房超过半个小时,张奶奶就会大声呼号:“我要找我老头子,老头子不要离开我啊!”

  追问二:手术为何要由公司来组织实施?

  据宿州市卫生局初步调查,当日对 10名患者施行手术的主刀医生并非宿州市立医院医生,而是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的徐庆。然而,徐医生却是由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组织到宿州市立医院进行这批次手术的。为什么医院的手术要由商人来组织实施?为什么外地医院的医生会在宿州市立医院做手术?是否是按照正规程序邀请的?在记者一连串的追问下,一份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的协议浮出水面。

  早在 2003年 11月,宿州市立医院就和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白内障手术用的人工晶体,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提供手术室和相关设备材料,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 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协议有效期为 5年。据记者了解, 12月 11日进行的 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 2800元左右。

  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天祥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不能和非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宿州市立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协议,属于严重违规。

  宿州市立医院副院长施进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外医院医生来本院进行手术,需经过严格程序:医院所在科室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批准并报分管副院长签字,医务科向对方医院医务科发出邀请,对方医院同意并指定医生前来进行手术。施进说, 12月 11日的 10例白内障手术,没有经过以上所有程序,医院医务科事后才知道有外院医生到本院进行了手术。

  追问三: 200多例违规手术为何不早管?

  12月 21日,安徽省卫生厅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经安徽省卫生厅初步调查,该事件暴露了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是一起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

性感染事件。

  事发之后对医院进行严肃处理,对患者及家属是个安慰。但是,一些患者家属对记者说,为什么安徽省市

卫生部门不早管理、早处理?如果卫生主管部门能及时发现宿州市立医院的严重违规现象,早一点采取措施制止,悲剧就不会发生,也不会因为一起医疗事件在群众中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宿州眼球事件事发以前,宿州市立医院在两年时间内已和上海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实施相似手术 200多起。据当地卫生部门调查,多数手术的主刀医生是这起事件的主角之一徐庆。

  2005年,安徽省曾发生震惊全国的“泗县甲肝疫苗事件”。在疫苗事件的背后,是少数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当时卫生部部长高强亲临泗县,调查处理疫苗事件,强调医疗机构不能受利益驱动,违规行医。然而,这次的宿州眼球事件,同样是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操作,在患者眼球被摘的背后同样是医院和企业之间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而正是这种违规“交易”,导致 9名患者交了医药费,不仅没有改善视力,反而要承受摘眼之痛。

  宿州市立医院和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时间之长,涉及患者之多,造成的后果之严重,令人震惊。面对血的教训,当地不少干部群众追问:卫生部门的监管责任何时才能真正落实到位,给患者一个放心就医的医疗秩序和环境?

  相关专题:安徽宿州眼球事件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