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副市长马琦明辞职获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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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2:18 兰州晚报 | |||||||||
本报讯(晚报记者 方言) 昨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马琦明辞去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了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批准2005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意见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通过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晶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念星、魏世光、胡洪章、王嵘、张宗奎和秘书长张长华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妙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华等列席会议。 相关专题:中国重要人事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