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入政府信访尴尬应对市民告御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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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8:06 时代信报 | |||||||||
“这事情你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你知道单位的头和谁谁谁是什么关系吗?” 在市信访办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重复。从50家律师事务所轮流派驻而来的律师坐起了“冷板凳”。国民心态和司法信心在这里经受考验。
让三分之一上访者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来解决他们的涉法问题,现在还只是个愿景。 信报记者 周 芮/文 黄 伟/图 上访者只认政府 12月23日,一个普通的工作日。 市政府信访办和往常一样,一大早就人声鼎沸。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燕早上9点就准时来到设在信访办大厅边上的律师咨询室,今天该她值班,负责接待来访。 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50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开始轮流进驻信访办,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位律师值守重庆市信访办,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 但记者发现,虽然有律师坐在咨询室里,真正进去咨询的人却并不多。 “你知道这里有值班律师吗?”记者随机问了一下前来信访的人。 “听说过。但找律师有什么用,我到这里就是找政府的,我相信政府,如果要找律师,我会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去。”对方瞥了一眼“律师咨询室”的牌子,振振有词的回答。 正在这时,从垫江来的上访者陈桂和离开市委市政府信访办,临走时丢下一句话:“我还是去找区政府吧。” 几个小时前,他愤愤不平又一脸无奈地来到信访办,“工头跑了,只剩下一张借条,我找了不少的部门,大家都推来推去,我到底该找哪个?” 前两天,他得知包工头逃跑后,先找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先说要去抓担保人,结果对方有关系,人没抓成。”后来找到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人告诉他们可以找法院,找到法院后,一听打官司要一大笔钱,而自己囊中空空。于是他觉得,导致自己跑了几天毫无结果的重要原因是,每个部门都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最后只有来到信访办。 他从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得到两个建议,一个是信访办的同志告诉他:“去找该区政府,”另一个是信访办值班律师告诉他:“可以走法律的途径,如果没钱打官司,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 最终,他还是决定先找政府,“为什么不去法律援助所?”记者问。 “我找了这么一大圈,现在如果政府都解决了就没必要再去打官司。”他说。 “他的遭遇和很多上访者的遭遇一样,他的心态也代表了很多上访者的普遍心态。”一个值班律师告诉记者,由于许多上访者对法律本身的不了解,不知道在受到伤害时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在走了不少冤枉路后,他们会觉得大家都在推诿,而目前的诉讼成本也比较高,是一些弱势群体难以接受的,于是最终他们还是把希望寄托于政府解决。 市律协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现实的上访案例中,相当数量的群众是带着本不属于政府管辖或政府管不了的问题来上访的,从6月1日实行的律师进入涉法信访工作,就是希望通过坐堂律师面对面的法律条款的解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上访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来解决他们的涉法问题。 事实上,这就是对信访工作进行分流,让上访群众有意识的把不属于政府管辖的事情分流到法律途径上去。 律师被迫隐蔽身份 重庆市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智勇无奈地笑到,现在上访者主动找律师咨询法律知识的还算不少了。而在刚开始的时候,哪怕前台大厅挤成一团,都没有人愿意到律师咨询室来。即使是信访办的同志在接到涉法信访方面的事情后,要求上访者到律师咨询室这边来,很多人也不情愿。后来实在没法,信访办就只好请律师到前台直接给上访者进行讲解。虽然到前台了,“如果对律师本身怀有偏见和抵触情绪的人一听是律师就离开,因此从技巧上来讲,不会事先透露出自己是律师的身份。只有讲到比较专业的知识和取得对方一定信任后,才告诉对方自己是律师。” 前不久,一个上访者来到信访办,对信访办前台的接待人员说,“被律师害了”。而他不知道,当时接待他的正是律师。听他这么一说,邓智勇不敢透露自己的律师身份。 后来才知道,该上访者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合同,而后来才知道自己所买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于是他上诉法院,代理律师认为公司采取了合同欺诈行为,认为合同应为无效,要求公司双倍索赔。后来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告诉他们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他们签订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应该转换思路,起诉开发商违约。和他打同样官司的另外两家人都在法院的劝说下转变思路赢得了官司,而他最终却输了,还赔上了一大笔钱。 邓智勇告诉他法院的建议有道理,怀着对“政府”的信任,该上访者同意转换思路。 邓智勇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那个上访者,觉得明明是很有道理的事情,由于律师代理思路的错误而最终输了官司。 另外,也有上访者之所以到这里来,本身就是冲着政府来的。希望政府能帮他们办好这些事情。这有几千年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在古代就有老百姓告御状,那时候给大家的印象是官员什么都可以管,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到。 对上访者的这种误解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副处长郭鹏深有感触。他说,有一次他告诉上访者“法院是独立的”,意在政府部门不能干涉法院工作,对方听后却咄咄逼人地问道:“独立的?那法院院长是不是党委书记?他不是归你们管吗?那法院不也是归你们管吗?”这一问法令他哭笑不得。 另一个原因来源于社会对律师的看法。邓智勇说,目前在很多人的眼里,觉得律师坐在那里就是接业务的,找律师就是要打官司,并支付高额的诉讼费。因此很多人怕与律师接触。值班的很多律师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就是许多来咨询者得知律师身份后总是要先小心翼翼问是否收费。邓智勇说,律师涉法信访是一种公益行为,按我市有关规定,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过程中,只能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不得接受信访人的委托代理。 在几个月的律师值班过程中,律师也在通过自己的专业性和相对于社会矛盾的客观立场,慢慢地与上访群众建立起信任。目前,也有不少上访者是专门到信访办找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难以动摇的权威 “这事情你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你知道单位的头和谁谁谁是什么关系吗?”上访人噼里啪啦地列出一大串名字,他认为,自己每一个名字都不敢动,也不可能动摇。 这种对话在新房接待室里天天都有。志同律师事务所曾晖告诉记者,曾经有个上访者本来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就是因为怕传言中的司法腐败和怕得罪权贵,而一直走了几年的上访路。 那个上访者曾经在村里有一块地,后来被别人强占。他听说强占自己土地的人和镇政府有关系,不愿意打官司,就只得上访。先是市信访办批了文件叫当地信访办解决,当地信访办和镇政府协调后,镇政府出了文件,文件上告诉他这块地就是你的,可以拿去种。但他跟对方索要时对方就是不给他,还扬言要出手打人。于是他要求队里跟他签订一个土地承包合同,而队里怕得罪对方,没答应他的要求,也承诺不会把土地承包给侵占他土地的人。 就这样一拖再拖,他多次走到了信访办,希望政府再次出面给他调解。但政府部门已经给出了答复,虽然他没有拿到地,但政府也不能强制执行。此事靠信访是不好解决了,因此曾晖建议他走法律的途径,因为土地虽然没有承包给他,但这些年的税收一直都是由他在交,等于别人在免费使用他交税的土地。 但那个上访者却始终觉得对方有关系,难以动摇,自己也不相信法院,于是还是不断的在走上访路。 “上访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是因为被政府行为侵害,得不到公正的处理而上访。”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智勇说,农民和普通市民仍是这个社会的弱者,他们像小鸡一样无力保护自己。而走上上访道路是最后不得已的做法。 上访者不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当自己对立的是政府部门或权威人士的时候,于是害怕打击报复而最终放弃了走法律的途径。因此上访者的投诉中,绝大部分指向的就是高级官员。 “这可能是在短时间无法改变的现实,一部分上访者之所以害怕用法律解决问题,有目前国家法制还不健全的原因,也有人们思想意识转变的问题,律师参与到涉法信访当中来,就是慢慢地,一点一滴地给大家灌输法治的观念。”一位值班律师说。 被夸大的司法不公 “有时司法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不公平,很可能是老百姓自身理解的错误,而夸大了司法的不公,”值班律师徐晓燕说。 正说这话的时候,来了一位老太太。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房屋拆迁后,要住进原面积的新房还要补交一大笔费用,而别人的房屋在拆迁后却赚了一笔。 17法眼 上接16版 “其实按照《房屋拆迁条例》,并没有违规。”徐晓燕说。而在他们平时接待的一些上访者中,他们拿来一些法院已经结案的事件,由于理解的错误,而认为法院裁决不公,但依照专业的眼光看,法院判决本身是很公平的,只是上访者不明白,为什么和别人差不多的情况会面对不同的结果。“有的由于诉讼程序错误或诉讼时效过期,导致老百姓对司法本身的误解,更可能加大他们司法信心的脆弱,而律师的在这里的作用就是从专业的角度来消解这些误解,”值班律师徐晓燕说。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而认为有关部门在推卸责任。就像开头记者碰到的陈桂和一样,像他这样的上访者并不在少数。 前不久,一位老人怒气冲冲地找到信访办,在信访办值班的志同律所的曾晖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老人住的房子由于有问题一直都没有办到房产证,后来他想通过仲裁解决问题。结果他说他听到仲裁的人说“缴7000元就给办”,老人就是为这句话一气之下来到了信访办。 “可能是当时他没听清楚或仲裁的同志没给他解释清楚,认为自己受了委屈,我想仲裁的同志肯定不会跟他这么说,因为办房产证根本就不找他那里。”曾晖说,这是由于老人以前没走过仲裁程序,不知道怎么操作引起的,于是他给老人解释现在应该怎么,准备些什么资料,老人听后满意地走了。 还有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解除劳动用工合同方面,劳动者不清楚要经过劳动仲裁等过程,而直接到法院去,结果法院不受理案子。后来又到一些政府部门去,而这些政府部门又认为此事不该他们管,到处跑却毫无结果的劳动者就会认为大家都是在推委责任,这是老百姓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全面,出了问题,不知道该到什么地方去,也不知道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他们想保护自己的权利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保护。 众人期许的美好愿景 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在信访事件当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事件是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却最终放弃了法律途径而找到了信访部门。“许多上访人希望信访就是解决问题的终结端,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政府办不到的,于是每天就等在信访办要答复,其实很多事情全凭信访来根本无法做到。”市信访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有关资料显示,信访办的解决率只有千分之二。 有律师认为,与高额的诉讼费相比,信访是免费的午餐。也是在特定情况下弱势群体可以说话的一个地方。但在这种地方的存在下,也无可避免的有一部分人会本该走法律程序的时候而选择了上访,特别是近年来的一些集访事件,“如果叫所有人拿钱打官司,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出,如果就几个人出钱打官司,而最终受益的一大群人时,这几个人会觉得不值得,这是国民心态的表现。” “国民心态的变化和司法信心的塑造都很重要。”在律师走进涉法信访的过程中,也在努力地传达着这些变化,也让上访者感受着这些变化。 邓智勇说,前不久接到一个电话,兴冲冲地问他:“政府输了官司,但他先交了诉讼费,现在我应该到哪里去要诉讼费。” 后来在律师的解释下,他一纸诉状把政府告上了法庭,直接对准的就是政府的一把手,最终官司赢了。 “其实近来像这样的事情也不少。”邓智勇说,一封寄往政府的挂号信,从收发室记录上看已收到,但后来却没找到这封信,后来当事人就直接起诉政府,同样得到了满意的答案。“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虽然目前的环境还有些艰难,但法院的做法还是很有勇气的,还是像蜗牛一样慢慢地往前爬。” 国内首份信访报告提交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认为,现在更多的是权利问题。权利问题应该靠法律、靠司法。他曾到台湾的农村去,反复地问那些农民:“假如这个村长对你坏怎么办?”他第一句话告诉我:“不可能的。”他继续问“假如他对你使坏,该给你的东西不给你,怎么办?”结果对方还是那句话:“不可能的。”他问了很多遍,他说:“假如的确有这么个情况怎么办呢?”对方说:“那我到法院去告他咧。”于建嵘又问:“假如法院也腐败了怎么办?”农民说:“那是不可能的咧,法院怎么能腐败呢?”“假如腐败了怎么办?”农民回答:“那这样吧,我到议员那里去告他。我的议员可以问他你为什么腐败呢?”我问:“假如这个议员也腐败了怎么办?”“我明年不投他的票了。”这一对话让他感慨颇深。 “让老百姓在应该找法律的时候去找法律,而不是再无奈地来回于信访之间。”有人说,律师进入涉法信访,就是要让法治观念深入到老百性中去。 “其实,老百姓的法治意识也是越来越浓厚的。”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燕说,“在消费者协会值班的时候,经常都有人拿着一张洗脸帕或什么的小东西,找上门来,经常都是非常小的事情,但老百姓为什么这么较真儿?其实也说明了大家法治意识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提高。”老百姓的这种法律意识也同样激励着律师本人。而每天面对这么多的人,什么问题都能接触到,这要求律师在短时间内作出正确的判断,也是很考验人的。 重庆市信访办徐阳处长说:“通过几个月的实践,我感觉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可以引导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行为,对政府依法行政也起到监督和督促的作用,同时使群众对立的情绪得以缓解。一些纠缠多年的经济纠纷,经律师协调后,都转入正常的司法程序了。” 但这种状况现在只是很少数,徐阳在说这话的时候,眼前是更多的想象,或许,他的想象就是大家都希望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