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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年底集中处置贪官 官员过年心态各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8:19 新世纪周刊

  策划/陈焱

  执行/程海涛 王全宝 张珂

  法槌在年底频频敲响

  “能今年结的案子绝不拖到明年。每年年终岁尾都要集中处置一批贪官,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也都要赶在年节前完成,这么做其实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要么被拘,要么被审,要么被判,年关岁末,不断有高官被发落的消息见诸报端。先是12月13日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受贿案开庭审理,两天后的15日,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被判死缓

  年根审结大案要案在这些年已不鲜见,翻看腐败大案名册不难发现,不少高官都是在年关时节“落马”,又都在年关时受审。于是“贪官不过年”的说法也就由此而生。按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的说法“其实年底审结倒让他们释然了,对谁都是个交代。”

  当年案子不拖到明年

  越到年底,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文昌越忙。

  “明天要赶去上海开庭,之后还有一堆案子要在春节前办完……”《新世纪》周刊记者电话采访田文昌时,他正急匆匆地赶路,对于忙惯了的田文昌来说,节前的这段时间似乎更像是“年关”。

  “在这两个月将要开庭的案子已经排满了日程,每年这个时候都特忙,年底赶着结案是因为每个案子都有法定的结案期限,不仅是大案要案多,一般性质的案件也都集中在年前这段时间结。”

  “能今年结的案子绝不拖到明年。一般情况下,当年的案件用的都是本年度的经费预算,惩治贪官,不应该浪费更多的资金和人力,在犯罪事实清晰的基础上,尽量在年内完成审理。” 按照法学专家于心昌教授的另一层意思分析,贪官多集中于年底审结是为了体现党纪国法的威慑性。

  一个最大的现实是,每年年关前后,往往是行受贿暗流的交汇期,更乃各式腐败的高发期,且有两成的贪官都是过年时首次被拉拢而失去为官之“贞洁”的。

  据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反贪局一名检察官介绍,那些欲打通关节者,最喜欢利用逢年过节的机会请客送礼,为今后的大笔行贿打好“铺垫”,因为年关时节的请客送礼一般数额不太大,够不上犯罪标准,所以也最容易使官员们失去警惕,而贪官也往往是在这个时候被拉下水的。

  “年底结一批大案要案,对更多的干部来讲,能起到警示的作用。逢年过节或是在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法制宣传日、反腐倡廉宣传等活动中,这些贪官的案例更能引人深思,所以在此前后往往要集中审理一批大案要案,这也合乎情理。”按照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王军的话说,每年年终岁尾都要集中处置一批贪官,本来可以往后拖的或是本可以更早几个月就能审结的,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也都要赶在年节前完成,“这么做其实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诉讼程序上,高官的腐败案件其实和其他刑事案件是一样的,只不过牵涉官员案子的党内纪律审查需要一段时间,这部分审查是由纪检机关来完成的,只有党内程序结束才能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于心昌说道。

  由此看来,法院集中在年终岁尾惩治一批贪官也是为了“杀鸡骇猴”。

  高官案子审结赶早不赶晚

  “按照司法机关的解释是:贪污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大案,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贪污受贿的为要案。”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高峰律师对大要案给出定义,他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为更好地调查取证,因此每个案件根据性质的不同都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高官的案子还是普通民众的官司,其审结期限都是一样的。但每宗案件无论大小,都强调一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赶早不赶晚。”高峰说。

  “法官办案是考核法官业绩的标准,因此,每年都会有一大批案子集中在年底审结,即使是可以顺延到第二年办理的案子,为了提高结案率,也往往会提前结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对《新世纪》周刊说道。

  贪官不过年,不仅仅是在表面上反映了司法办案的迅速,也是公众对中央严惩腐败官员所寄予的美好期许。

  “对大案要案审结期限的缩短一方面是给公众一个交待,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反腐倡廉方面的决心。”于心昌说道。

  以马德卖官一案为例,从其被“双规”到审判,前后历时三年多,而属于省部级高官的韩桂芝,从2004年2月被“双规”到2005年12月6日受审,前后不到两年时间,由此可见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官员过年心态各异

  过去盼过年,而今怕过年。2006年春节即近,对于已经领到重刑的马德、韩桂芝来说,即将到来的狗年春节恐怕很难熬。在这个对中国人来说最传统又最重要的节日里,“过年”这个符号对于入狱了的贪官们正发生着改变。

  事实上,官员们过年心态各不一样。当权的贪官盼过年。据报载,中国民用航空江苏管理局原局长崔学宏曾称:“我最盼望的是多过几次年,我有个春节情结。过年除了收红包之外,还收了许多名烟名酒,抽不完、喝不完,就拿到民航开办的餐厅、饭店去卖,仅此一项,一个春节下来,就能收入10万元。”

  他的期望是:此后年年过年喜,贪官美梦年年做下去。

  失势的贪官怨过年。跟在位权倾一方时过年门庭若市、车水马龙的火爆景象相比,失势的贪官心理极端不平衡,怨恨世态炎凉,人心难测。

  坐牢的贪官怕过年。南京市

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卢连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一句话道出了他们的心声:“春节即将来临,与家人团聚是我现在最向往的事,但最终可能是一种奢望。”

  心理学家曾经作过这样的测试:人的欲望极易在逢年过节之时膨胀,被人轻易打开缺口。据北京检察院一份权威统计显示,有五分之一的贪官是在年关时节出现问题的。于是,“年关”在成为贪官们温床的同时,也成了他们落马的高发期。

  慕绥新逢年过节“从最初接收礼物觉得理亏心虚,到一次收受10万美金觉得心安理得”;成克杰逢年过节“从最初在家收些烟酒,发展到带着小孙子走遍广西全境向各级官员索要压岁红包”;胡长清逢年过节“从最初躲在宾馆里偷偷吃喝嫖赌,到后来堕落为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胡办事”。这些,都不难看出贪官落马的轨迹。

  在辽宁省有关部门首次对外公开的慕绥新狱中“忏悔录”中有一段忏悔:“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类干部,逢年过节,大事小事,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做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

  贪官难过年,很难说是一种集体发病的现象,还是平时就隐藏于海平面之下的冰山之底。这些落马的官员,都是曾经显赫一时的权力拥有者,这些平时被千呼万唤、“出镜率”颇高的官员们,又有几个能够想到自己最终会沦为阶下囚。(本文原标题为中国贪官不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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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二中院:审的都是大贪官

  在北京接受审判的高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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