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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16:04 温州新闻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孟娜 樊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9日下午通过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0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据悉,建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批准200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
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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