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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皇粮国税”退出历史之后的新挑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01:41 东方早报

  早报特约评论员 乔新生

  随着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进一步措施浮出水面。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举措,希望通过缩小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加大农村公共产品投资的力度来解决当前中国农业所面临的问题。此外有人提出,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解决当前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还有人提出通过减少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解决农业问题。

  应该说,这些应对措施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考虑到市场经济固有的属性,有关措施能否落实到位令人担心。首先,市场的趋利性决定了民间资本不可能大规模流向农村,除非实行农产品的高额补贴政策;其次,政府的转移支付面临财政难题。如果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那么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遭遇到各方面的压力。道理很简单,目前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和农民的代表并不占多数,预算的编制和审议难以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

  在西方国家,曾经面临同样的问题。由于农民人口逐渐减少,议会中农民的代表相对较少,所以,政府编制的预算中不可能完全考虑到农民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点,各国在选举法等一系列的宪法性法律中,作出了对农民倾斜的规定。比如,挪威农民只占全国人口的6%,但在议会中却拥有15%的席位。这些农民选出的议员为农村地区的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地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而在我国,农民的代表远远少于城镇非农业人口的代表。

  所以,要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必须首先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增加农民代表的比例,否则,中央政策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走形”现象。只有让农民自主决定地方财政预算,中央关于支持农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才能真正到位。

  当前,农村发展千头万绪,但最需要解决的是农村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教育规定,政府必须确保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但现在看来,由于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在教育投入方面的能力也不一样。如果放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那么,必然会导致贫困地区教育投入越来越少。我国正在起草中的《转移支付法》将对教育财政经费的转移支付作出规定。相信随着的《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国家教育经费统筹制度逐步完善,农村教育支出问题将会得到妥善解决。

  除了教育支出之外,地方政府办公开支也是压在农民身上的沉重包袱。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乡镇机构改革,通过裁减、撤并的方式,减少乡镇机构,进而减轻农民的负担。但这项工作尚需时日,当前不可能解决农民面临的实际困难。因此,除了教育统筹之外,国家应该考虑对

公务员工资实行统筹安排,防止地方政府公务员因为工资缺口太大或者福利太低而向农民伸手要钱。

  中国加入WTO后,庄严承诺将根据WTO的规定,逐渐减少对农业的补贴。因此,从形式上来看,中国不能也不允许在农业发展问题上直接进行政府补贴。但完全可以通过简化政府的组织体系,扩大农民自治,减少流通环节,承担非农业生产支出等方式,来扶持农业生产。政府与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直接补贴农业,不如旗帜鲜明减轻农民的非农业生产性负担。这样做既不违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可以减少政策和制度实施的成本,让农民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实行教育经费国家统筹、彻底减少农村的政权机构、实行公务员工资“省级统筹安排”,可以有效地减少农民非生产性开支,最大限度地稳定农村的生产关系,确保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如果只注重于生产关系的变革,而不注意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如果仅仅将财政资金转移到农村或者农业,而没有直接交给农民,那么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仍然难以从中受益。只有让农民参与到社会变革进程中,真正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取消农业税才能为农业的发展带来光明的前景。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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