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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集资1.5亿修墓续:维权代表不满政府答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2: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5年11月9日,本报刊登“都江堰集资修墓调查”一文,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报道发表至今的两个月时间内,本报记者也一直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宝山塔陵办事处:正想方设法尽快落实退赔事项

  2005年11月29日,记者委托一位成都的朋友前往位于成都市联益大厦5楼的都江堰宝山
塔陵办事处。一个小时后,这位朋友电话告诉记者,办事处那里正有4位老人在就退赔事宜与办事员交涉。记者立即致电采访,刚刚接通电话,就听到那端传来七嘴八舌的抱怨声。

  去年11月9日本报报道中记者曾暗访过的那位年轻的工作人员,这次愉快地接受了正面采访。他说:11月9日《检察日报》的报道刊登后,引起各级部门高度重视。11月中旬,成都市委组成专项工作组,由一位刚上任一年的女副市长和都江堰市一位副市长牵头,会同成都与都江堰国土局、税务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塔陵集资事件进行调查。他告诉记者,现在每天都有工作组的人来这个办事处“上班”。

  记者问:“现在都江堰政府方面对此事有何表态?”这位年轻人说,11月16日上午,都江堰市委政法委朱副书记等人接待了6位维权代表,听取了他们的建议,告知了代表们目前的调查进度;11月22日上午,宝山塔陵又将这6位代表接到宝山塔陵园再次洽谈。但这些代表仍坚持“一年内还清集资款”。

  稍作停顿,他又说,现在经过各部门积极做工作,已经有4000多名客户签署了协议,有些客户表示愿意将当年自己购买的用来“升值”的塔陵留做自用或者赠与亲友,“昨天从什邡县来了十几个客户,他们购买了21个塔陵,经过再三考虑,他们决定将其中10个价值4.6万元的塔陵留做自用。”

  “怎么能保证8年以后这些钱真正落实呢?”记者又抛出这样的疑问。他解释说,关于10月18日协议规定的8年还款期限,是销售方经过认真研究作出的决定。现在塔陵销售方这里实在是没有钱,“即便宝山塔陵允诺‘一年内还清’,也只能是暂时安慰大家的空话,最后无法兑现,还会激起更大的矛盾。”结束采访的时候,他又加上一句,“我个人认为,现在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是最重要的,真不愿意看到这些老人大冷天的再到处奔波。”

  宝山塔陵总经理:仅凭企业自身落实“回购”困难

  2006年1月2日晚9点,记者致电宝山塔陵总经理张某。这位搞建筑出身的总经理在长达近两个小时的电话采访中大倒苦水,他从1998年都江堰民政局开始动议修建塔陵开始讲起,说到了两天前最后一次与维权代表的协商。他说,修建塔陵本来是响应国家关于殡葬改革政策的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时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三级民政部门全部批示通过。事态发展到今天,成了所谓“非法集资”、“遗留问题”,让人深感痛心。宝山塔陵修建之初,都江堰民政局、宝山塔陵所在地镇政府、建筑公司三方签署的协议,注明了利益分配。为了顺利修建塔陵,政府同意了经营方提出的“预售塔陵,利用销售款滚动发展”的方案。

  张经理说,宝山塔陵一共有近1.5亿元的销售额,其中有6414万元用做了塔陵的建筑款,几年下来销售提成以及工资等款项共4300万元,民政局、白沙乡政府等部门拿走1000多万元(其中民政局提走“管理费”366万元、殡葬改革基金若干,乡政府拿走296万元),已经“回购”了价值近6000万元的产品(张认为塔陵销售绝对不是“非法集资”,因此他坚持用“回购产品”代替“退赔”)。

  对于记者“现在宝山塔陵退赔的钱款主要来源是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就此事拨款偿还安抚老人”的问题,张经理说,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是“政府不埋单”。现在退赔款来源只有一个,就是塔陵的销售款。宝山塔陵现在每月有六七十万元不等的销售额,扣除其他费用,全部用来兑现退赔,如无意外,8年内应该可以全部退赔。

  结束采访前,这位总经理说,都江堰的两座塔陵现在都是都江堰民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塔陵的销售也有市场经济下政府行为的影子。如果想彻底解决这个遗留问题,只有两个办法,第一是将塔陵完全作为政府资产,由政府想办法“回购”;第二就是将塔陵彻底改制为股份公司吸引投资,盘活资金加快“回购”进程。张说,目前政府对他的两个建议均未作明确表态。

  张最后透露,宝山的姊妹塔——立福塔陵已经被立案侦查,2005年12月28日,相关财产被查封。

  维权代表:不满意政府给予的“满意的答复”

  2005年10月18日,宝山塔陵销售方曾与塔陵客户的部分维权代表达成了一个分期还款协议,刊登在10月20日的《成都晚报》(以下称10·18协议)。该协议称:从告示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客户可以按照购买时间前后依次办理更名、转让手续,8年内退还本金;利息部分在2014年1月1日起按票据号依次发放;利息均高于银行利率。

  然而,这份宝山塔陵苦心研究的协议并没有“安抚”住全部客户,有将近五分之一的人对“10·18协议”不满,认为是在“拖延”。一位维权代表在电话中气愤地告诉记者:“10月18日的协议我们不同意!8年的期限太长了,谁敢保证我们这些老人一定能活到8年之后?而且上了年纪病也多,几万元对我们来说就是防老、救命钱啊!”

  宝山塔陵一位姓董的维权代表一直与记者保持着密切联系,这位董女士4姐妹在3年的时间内购买了宝山塔陵20多万元“产品”作为“投资”。

  董女士告诉记者,都江堰市政府、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宝山塔陵销售方等部门一直与维权代表积极协商,代表也都看到了政府的“诚心”。在2005年11月29日的电话采访中,她说,11月14日,都江堰民政局让代表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重新拟订一份协议书”,但深受鼓舞的代表们拟出了一份新协议后,宝山塔陵方面却根本不予认可。记者询问新协议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位老人说,最重要的是要求宝山塔陵将大家的集资款一年内还清。

  董女士说,客户的要求遭到了宝山塔陵的拒绝后,都江堰市政法委一位姓朱的副书记对维权代表表示:要相信政府!现在成都市、都江堰市两级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调查工作在有序而艰难地进行,政府将于12月23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5年12月31日下午,参加完又一次“协调”会议回到成都后,董女士致电记者说,政府的“满意的答复”出台了:“政府称调查工作显示,都江堰民政局在塔陵销售中存在很多问题;调查统计的资料与宝山塔陵提供的销售资料存在很大差距。为了确实摸清宝山塔陵的销售情况,政府要求所有购买了宝山塔陵的人员从2006年1月4日开始重新进行登记。”

  董女士无限失望地说,共有5000多人购买了宝山塔陵,全部重新登记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即便是重新登记完毕,就真的能彻底解决问题吗?这么拖延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自己的钱。”

  政府:“没有义务向记者汇报工作进展”

  记者曾于2005年11月29日拨打宝山塔陵工作小组组长、都江堰市政法委朱副书记的手机,询问都江堰塔陵事宜进展,朱副书记得知记者身份后表示,此事政府部门正在深入调查,至于进展暂时不便向媒体透露。12月31日上午,宝山塔陵的维权代表再次赶往都江堰市政府进行“谈判”。得知此消息后,记者再次致电朱副书记办公室进行了解。朱副书记在嘈杂的办公室中生硬地表示了“两个没有”:没有义务向记者汇报工作进展,没有时间接受记者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作者: 吕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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