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凤山被判无期没有上诉 收马德10万未被认定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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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21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去年12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认定黑龙江省原省长、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犯受贿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直到今年1月6日最后上诉期限已过,田凤山也未提起上诉,无期徒刑判决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田凤山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须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月6日是田凤山的最后上诉期限。
1月7日,田凤山的辩护人许兰亭律师表示,田凤山如果上诉一定会委托他进行,直到6日他都未接到田凤山上诉的申请,也未听说检察院抗诉的消息。因此,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已过,田凤山案判决已生效。许兰亭说,宣判之后他约见田凤山时,田表示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不会提起上诉。 记者获悉,有关田凤山接受马德10万元钱这一情节未被认定为受贿。1999年6月,时任黑龙江省省长的田凤山,接受了担任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的马德的10万元人民币,以帮助解决绥化地区广播电视综合楼的建设资金。 据透露,这个情节之所以未被认定为受贿是因马德给田凤山送钱并不是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是为了解决绥化地区的事情。Z 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