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文波涉黑案终审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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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2:45 北京晨报 | |||||||||
原长春市工商局干部 新华社电(记者 周立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了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原局长展文波“涉黑”案。展文波因犯走私武器弹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维持一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另外涉案的10余名被告被分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至缓刑的不同刑罚。
1996年至2004年间,展文波曾先后担任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副局长、长春市工商局稽查大队队长、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局长。这期间,展文波曾多次指使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1998年6月,展文波因涉嫌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被羁押,他出来恢复原职后,伙同他人开始经商牟利,并纠集社会人员为其充当打手和保镖,聚敛钱财,并渐渐形成了以展文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