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晨报聚焦栏目专题 > 正文

1700人去年被宣告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3:22 北京晨报

  为使百姓“告状有门,冤情能申”,最高法院将出台再审案件司法解释

  晨报讯(记者 颜斐)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去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583915件,判处罪犯728067人,依法宣告无罪1792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最高法院将尽快制订再审程序的司法解释,以解决百姓申诉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再审程序。

  去年前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一审案件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大要案19045件。

  会上, 肖扬强调说,在审判过程中,要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原则,防止冤错案。

  据了解,“申诉难”目前已成为百姓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其症结在于现行的诉讼法中关于“确有错误”的再审标准模糊,启动再审程序的随意性较大。法律没有对申诉时间、次数进行限制,也没有审级限制,造成老百姓不服中级、高级法院判决都可以到最高法院申诉。另外,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而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还不多,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申诉和信访增多。

  对此,肖扬指出,凡是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要改变目前再审案件的管辖不明的状态,明确申请再审的案件除未经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逐步实现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把申请再审的权利交给当事人。

  据了解,最高法院已起草了关于再审案件的两个司法解释草案,针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与事由作出详细规定。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