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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眼球事件肇事医院院长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23:38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 (通讯员刘夫培 记者雷强)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宿州“眼球事件”近日又有下文。经过调查组的调查,宿州市委、市政府于1月9日对该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据了解,宿州市立医院发生眼科感染事件后,该市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省卫生厅的定性和处理建议,调查组认定,该事件造成9名患者单侧眼
球摘除。是一起严重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对此,宿州市委、市政府作出给予宿州市立医院院长郝朝春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处分,并调离卫生系统的处理决定;作为市立医院的分管副院长,邵正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眼科合作开展超声乳化白内障手术工作疏于管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宿州市卫生局对该市市立医院与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超声乳化白内障手术问题失察、监管不力,给予市卫生局局长杨立瑾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局长宋天祥行政记过处分。

  同时,鉴于宿州市立

医院在此次事件中暴露的问题,宿州市卫生局和市立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张邦圣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立医院眼科主任张逸港留党查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停止执业9个月;给予市立医院眼科主治医师吴士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活动9个月;给予眼科主治医师杨玲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9个月。对负有一定责任的其他6名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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