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规定火车票代售每张收取服务费不超过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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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8:46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1月11日专电 (记者 李春惠) 为了规范售票行为,贵阳铁路有关部门日前对全省36个代售票网点出台规定,对每张客票收取的销售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5元,如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将被认定为倒卖车票行为而受到处罚。 据了解,按照铁路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代售票网点严禁高价倒卖车票;严禁与票贩子勾结从中牟利;严禁变相加价出售火车票;严禁抢购囤积车票。
代售票点对每张客票收取的销售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5元,擅自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倒卖车票行为,如果一次性收取2000元至5000元的违规收费,代售票点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规定,代售票网点对个人或单位一次性大量购票或多次购票的,要对个人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票号进行登记。要实行车票流向登记、收费公开和订单保存制度。售出的车票背面必须统一加盖有收费标准和举报电话的印章。(完) 相关专题:2006年春运 |